【女運動員性侵案】事隔多年後揭發舉證添困難 非未有成功案例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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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一名女運動員聲稱9年前遭教練藉詞按摩放鬆肌肉,撫摸私處。其後警方主動聯絡她,並控告其77歲前教練非禮。教練卻堅稱只叫對方脫下長褲按摩,沒有越軌,裁判官最終因事主口供存合理疑點,今(15 日)裁定教練非禮罪名不成立。
很多風化案都在疑犯與事主「一對一」的情況下發生,事主若沒有即時投訴,多年後才說出事件,控方要舉證的困難會大增。但也非全無入罪可能,例如十多年前揭發神職人員劉家兒的涉狎男童的案件,仍能把劉入罪就是一個好例子。

美國一報社揭神父孌童醜聞事件,事件曾拍成電影《焦點追擊》。(電影劇照)

天主教神父曾涉性侵初未成案

1991年,天主教神父劉嘉兒聲稱擔心即將出國留學的15歲男事主與外國女生胡混,叫男事主到九龍灣聖約瑟堂宿舍過夜接受「性治療」。劉在兩人一同淋浴及睡覺期間,多次把弄對方下體,早上更三度企圖雞姦。事主翌年自殺未遂,被診斷出患精神分裂,於1999年報案但因精神問題不受理。

男事主報案前,曾向神父和教友投訴,當時的樞機主教胡振中曾派人調查。1995年,有中學男教師得悉此事,相約事主向記者爆料,劉嘉兒試圖講和遏止不果。惟經報導後,劉仍無被起訴,僅自行辭去聖職。

美國爆神父孌童醜聞案件重新調查

至2002年,有傳媒就歐美爆發神父孌童醜聞,向樞機主教胡振中查問本港有無類似事件。胡承認有3宗個案,惹起公眾關注。未幾,事主上電視節目再次披露事件,警方隨即調查並拘捕劉嘉兒。事發11年後聆訊展開,胡振中的日記、事主的報警檔案等已無法找回。2003年,法官在沒有文件或錄音記錄下,信納事主證供,裁定劉嘉兒非禮及企圖肛交罪成,判囚4.5年。

有女子年幼時遇姨丈性侵,一直耿耿於懷,30年後約鼓起勇氣指證姨丈。(資料圖片)

有女子26年後重提遭姨丈性侵

比劉嘉兒案事發與審訊相隔更久遠的案件,尚有不少。有女事主自4歲起遭年長30多歲的姨丈非禮,至前年30歲時才決定頂證對方。她供稱,1990至1996年間姨丈在家庭聚會中多次趁機從後撫摸其私處,每次歷時約10分鐘。事主指年紀稍長才明白發生何事,也曾向母親提及。本已和家人移居美國的她,一直未能釋懷,形容睡覺像「被鬼壓」。

見有受害者重提經歷終鼓起勇氣

看到新聞得知有受害人被性侵多年,仍鼓起勇氣說出事件,遂決定回港報警。事主哭訴不理家人的反對,隻身自費回港協助調查,甚至冒失業危機,只為舒解心中的包袱。

辯方曾質疑事主若真的被非禮逾70次,為何當時不向母親投訴。法官指事主當年只得4歲,此質疑未免過於嚴苛。官又謂,被告回覆主控官問題的答案並不一致,認為被告並不可信,故裁定6項非禮罪成,判囚5年。

事隔多年才重提事件,證供難免有缺失,舉證亦倍添困難。(視覺中國圖片)

亦有因事發太久令證供存疑

但若事件發生太久,證供亦確可能出現不妥,去年一宗親人侵犯案,清潔工人被控於2009至2016年於家中非禮3名女兒。案件於去年審理,法官分析證供指,24歲的繼女就非禮日期便有三個版本,又不能解釋當日為何失驚無神與被告爭吵。另外,2名年僅5及8歲的親女供詞不相符,如一人聲稱向母親投訴遭被告非禮時另一人在場,對方卻供稱除自己外,不知被告有否非禮他人。官亦不信納事主母親會偏袒丈夫,因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干犯非禮罪名,故裁定被告無罪釋放。

受侵犯者需鼓起勇氣頂證

記憶及證據會隨時間消散,舉證難度亦隨之增加。在這類案件,法官同樣會仔細分析證供,按情理推測被告的犯罪可能,當然,若事隔久遠,證供的完整性亦會有所影響。然而,若不幸受侵犯,鼓起勇氣頂證,無論事隔多久,依然有機會令加害者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