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強姦非禮10歲女兒罪成 揭曾趁兒子如廁 上床非禮智障媳婦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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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涉多番強姦和非禮就讀小學的親女,他否認強姦等多罪受審。陪審團經約4小時退庭商議,今(12日)在高等法院裁定六旬漢1項強姦和5項非禮罪成,他遭即時收押候判。庭上更揭露六旬漢非首次性侵親人,他多年前亦曾涉非禮罪而遭判囚。據悉,該案的事主為六旬漢兒子的智障媳婦。他趁兒子上廁所上床摸媳婦的胸,更在對方肚上射精。

現年63歲被告否認5度強姦親女。(資料圖片)

控方今在裁決後透露,現年63歲的被告曾任木匠,自2004年起領取綜緩,他過往亦有1項非禮案底,被告於2014年被判囚10個月。控方庭上未有透露案情,根據資料,該案的事主正是被告的媳婦。

被告兒子及媳婦皆智障人士

被告今被裁罪成指他強姦及非禮他與第二任妻子所生的女兒,而他早前干犯的非禮案,則涉及第一任妻子的家庭。被告與首任妻子育有一名中度智障的兒子,該兒子的妻子亦是智障人士。

趁兒子如廁 上床非禮媳婦

被告於2013年5月,被告到兒子和媳婦的住所,當時兩人正在睡覺。被告趁兒子起身往如廁時,即上床躺在媳婦身旁,並伸手摸她的胸。媳婦當時繼續玩手提電話未有反抗,被告最終在媳婦肚上射精,事後亦有為媳婦清潔媳腹部,其子目睹部分非禮過程。媳婦數天後把事件告知她的母親,事件報警。

被告照顧兒子又佔其妻便宜

法官在該案判刑時透露,被告和第一任妻子育有三名子女。兩人在1997年離婚,第一任妻子帶走另外兩名子女,被告獨力照顧智障的兒子。被告之後再婚,第二任妻子(即強姦案事主的母親)隨後來港定居。被告兒子曾任清潔工人,但進行腦部手術後,說話能力受影響和左耳失聾,因此失業,依靠傷殘津貼。

被告替他保管金錢,甚至補貼他生活。法官指該案諷刺和令人傷感,指被告好好照顧兒子,甚至媳婦,同時又佔媳婦「便宜」。

今被裁強姦年僅10歲女兒罪成

至於現時的強姦案,被告原被控5項強姦罪和5項屬交替控罪的亂倫罪。根據事主早前作供,她於2009至2011年間和胞弟、被告在客廳入睡時,多次遭被告強姦。而陪審團今裁定發生於2010年3月的強姦罪罪成,當時事主10歲,而其他的強姦和亂倫罪不成立,但屬交替控罪的4項非禮罪則罪成。

亦有一非禮罪成

被告又控於2006年至2011年間,兩次迫事主替他手淫,但陪審團只裁定其中1項非禮罪成,另1項非禮罪脫。

法官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以及事主的創傷報告,把判刑押後至3月11日。

案件編號:HCCC39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