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威濤擬出售板前股份促成「大和解」 官指涉利益衝突裁無效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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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前壽司」創辦人鄭威濤,被指私下另開分店,兼創立另一品牌「板長壽司」搶自己生意,遭主要股東兼生意拍擋潘嘉聞指違反董事責任,鄭3年前被終院裁定敗訴須賠償。鄭之後提出4千萬元和解方案,出售他手上股份,獲大多數股東投票通過接納。惟潘卻反對,並質疑該方案無效,要求法庭定斷。鄭昨親自出庭解釋,因患上胰臟癌心態改變,不想影響家人,才出售股份。法官聽畢陳詞後,今(18日)即作出裁決,指鄭的做法有利益衝突之嫌,裁定鄭敗訴。

鄭威濤為板前壽司的官司出庭,指板前有如他的「BB」,若非患病不會想出售股份。(朱棨新攝)

原告為潘嘉聞;被告為鄭威濤和相關公司。

售股份欲取回4千萬和解金

事件源於鄭被終院裁判敗訴後,向法庭存入4千萬元建議和解。鄭亦持有3800股駿濤有限公司(即板前首店的經營公司)股份,他於2017年把其中3799股轉讓予麥建成和黃銳韜。而兩人在同年8月的特別股東大會時,投票贊成接納鄭的和解方案。方案最終獲通過,駿濤便向法庭要求提取該4千萬元。

潘質疑鄭可控制兩名新股東

惟潘嘉聞得知後即提出反對,並質疑股份轉讓屬虛假,更指麥及黃二人均與鄭關係密切,甚至可說得上忠心,質疑鄭可控制二人,因而要求法庭裁定有關方案無效。

鄭是唯一董事涉利益衝突

法官今裁決時指,鄭是駿濤的唯一董事,負責處理股份轉讓,卻涉及利益衝突,因此裁定是次股份轉讓無效。至於潘質疑鄭或能操控麥及黃二人,官卻認為潘未能提供證據證明。

只有原告才有權提取和解金

此外,潘嘉聞亦反對駿濤向法庭要求,提取該4千萬元。法官亦裁定潘此爭議勝訴,因為根據《高等法院規則》,只有案件原告人,即潘才有資格提取被告存在法庭的和解金,駿濤是無權提取的。

鄭表明有意上訴

鄭的一方在敗訴後表明有意上訴,要求法庭頒令暫緩執行。法官最終同意頒令暫緩執行,直至法官聽取鄭的上訴許可申請。若鄭的律師未作申請,潘可申請撤回暫緩執行的命令。

麥建成日前在庭上作供時披露,鄭威濤約兩年前因發現罹患胰臟癌,因不想案件連累其妻,故決定出售股份。鄭昨天作供時亦親證患癌,又說:「好多醫生都話唔知我仲有多幾耐命。」更稱「板前」有如他的「BB」,原不想賣掉股份,病患令他改變主意,並說:「唔好留一場官司畀我屋企人。」鄭亦在庭外透露,過去兩年曾接受化療、免疫治療、標靶治療等,現時仍接受不同療程。

案件編號:HCA 30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