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心穎許志安】私隱專員公署接獲6宗查詢 若當事人投訴會執法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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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許志安及黃心穎日前被爆出於的士車廂內的親密片段,惹起公眾廣泛討論,當中車廂內的私隱問題亦屬關注點。
私隱專員公署表示,截至今日(18日)下午5時,接獲6宗與事件相關的查詢。發言人強調,若有人認為其個人資料私隱受侵犯而蒙受損失,包括情感傷害,可根據《私隱條例》向相關的資料使用者申索,以彌補損失。公署若就事件接獲資料當事人的投訴,定當按既定政策處理,以協助查找相關事實以確保作出公平的執法。

私人專員公署表示,截至今日下午五時,接獲6宗與事件相關的查詢。(資料圖片)

私隱專員公署表示,的士屬半私人空間,有別於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故的士車廂內所攝錄的影像必須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定及其六項資料保障原則,當中包括以合法和公平的方式收集個人資料,須以切實可行方式告知乘客,已啟動閉路電視的攝錄功能,如在車廂當眼位置張貼顯眼的告示提醒。

公署指,除非已得到乘客自願和明確同意,否則收集所得的資料只限用於收集時述明或相關目的(如作保安之用)。如有關資料用於其他用途,如在互聯網披露等,本質上已屬侵犯乘客個人資料私隱,有可能違反《私隱條例》下的資料收集及使用原則,私隱專員可發執行通知,指令資料使用者採取補救措施,以糾正及防止違規情況。公署又指,如不遵守執行通知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5萬元和監禁2年。假如罪行持續,可處每日罰款1,000元。

許志安4月17日召開記者會,回應在的士被拍到與黃心穎親熱的風波。他說「我係一個壞咗嘅人」。(資料圖片 / 盧翊銘攝)

受感情傷害可申索

私隱專員公署強調,若有人認為其個人資料私隱受侵犯而蒙受損失,包括情感傷害,可根據《私隱條例》向相關的資料使用者申索,以彌補損失。若就事件接獲資料當事人的投訴,定當按既定政策處理,以協助查找相關事實以確保作出公平的執法。

公署指,截至今日下午5時,接獲6宗與事件相關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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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事件」兩日前被揭發,許志安16日傍晚在記者會中,被記者追問,會否就被侵犯私隱而報警,但他全程無回應記者的任何問題。黃心穎在社交網站道歉,無提及追究侵犯私隱事宜,馬國明17日見記者,亦無提及相關事宜。

許志安的妻子鄭秀文今日(18日)首度開腔,表示婚姻中除了彼此給予的幸福溫暖,當中也包含了彼此的錯誤和彼此的原諒。她續稱,深信經歷和教訓一定會幫助重回正軌,只願一切快平息,回歸平靜。鄭秀文亦無提及私隱事宜。

以下為鄭秀文在社交平台發表的長文回應:

「這次,是我們婚姻中共同重要的一課。這段期間,我們共同經歷情緒起伏,我們也就事件詳談很久很深 。這是夫妻二人之間的一課,也是往後婚姻路上學習到的一課。我們在婚姻中走進更深處,婚姻當中除了彼此給予的幸福溫暖,當中也深深包含了彼此的錯誤和彼此的原諒。人誰無過是老生常談,但事實確是如此啊。在這次中,重要的,是更進一步身歷婚姻其中真諦。幸福不只是一場場順利美滿,當中也有試煉,也一起去經歷高低狀況,讓夫妻之間的感情厚度帶領着前行,更要彼此走進對方的內心,一起正視各自的軟弱,不放棄自己,不放棄對方,互相糾正,互相提點,在婚姻歷煉中,我深信經歷和教訓一定會幫助重回正軌,生命更會更生。這期間在我們彼此都最難捱的時刻,握着手一起祈禱,對我們的幫助極大。 今天,肩上的重擔彷彿輕了很多。只願一切快平息,回歸平靜。最後摯誠請求各大傳媒不要再等候和追訪我年紀老邁行動不便的父母。沒有更多想表達了,今天以後,就只向前看,在時間的見證中,繼續一步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