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內地女生疑在庭上拍照被帶走 又在法官彭寶琴的庭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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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涉嫌殺死女友後再偷取其財物,高等法院今就其洗黑錢罪判刑,並判陳入獄29月。案件因涉及《逃犯條例》的爭議,吸引大批傳媒及公眾人士到庭聽審,期間疑又再發生內地的女學生在庭上拍攝事件。
無巧不成話,法庭去年接連發生庭上拍照事件,其中梁天琦去年初所涉的暴動案審訊中,就發生庭上拍照情況。碰巧梁案當時的主審法官,正是本案的法官彭寶琴。

內地女生疑在陳同佳案的法庭內拍照被捕。(李慧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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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在人民大學讀法律

警方今天在陳同佳案審結後,帶走一名19歲內地女大學生,她涉嫌在庭內拍照被帶走,她被押離法庭並送上警車,該女生被被黑布懞頭。

據悉,該女大學生在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就讀法律系二年級,這次是來港旅遊,事前並不知道庭內審理陳同佳一案,她與一名朋友在判刑後進庭內湊熱鬧,惟女生突然被職員帶出庭,指曾在庭內拍照。

疑不知香港法庭不能拍照

該女生的一名朋友稱,該女生來港前不知香港的法庭不能拍照,但在大樓內有看到不准拍照的指示牌,她亦不清楚女大生有否看到。

警方接報到場後在法院大樓內調查事件,向女大學生查詢後,帶她到警署接受進一步調查。

內地女子唐琳玲早前在庭內拍照被控藐視法庭罪成被判囚7日。(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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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琦案屢發生庭上拍照事件

去年法庭多番發生庭上拍照事件,包括涉及梁天琦的暴動案,於去年初開審時,曾多次爆出疑有人庭上拍照事件,該案剛巧又是處理陳案的法官彭寶琴審理。兩名疑曾拍照的人士均為內地人,其中一人只是被保員安發現,之後已刪除照片,法官當時指是一場誤會;另一次是有陪審員疑有人在拍照,並點出一名男子,該男子亦是一名內地人,惟警方調查後未有發現,法官只是限制了該男子不可再入法庭。

至梁案退庭時,司法機構收到匿名電郵,內有數張陪審員庭上的照片,電郵並寫著「還有很多」,然而警方經調查後未有拘捕任何人。

唐琳玲因庭上拍照被判監

除了梁天琦案外,去年6月高院在審理佔旺清場的藐視法庭案中,又發生內地女唐琳玲庭上拍照事件。唐不但在庭內公然拍照,被發現後更唇槍舌劍,反駁她有權這樣做,更曾稱上帝也認為她沒有罪。結果原有審訊都要被迫暫停,先處理唐的情況,最後該庭的法官陳慶偉裁定唐藐視法庭罪成,被唐入獄一星期,兼須付堂費近20萬元,是首次因庭上拍照而被判監的案件。唐服刑完畢後被遞解出境,她之後曾多次企圖入境香港,但均被拒。

唐琳玲案發生後,司法機構亦即作出應變,限制所有有陪審團在席的案件,公眾人士均不得使用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