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士非禮案.裁決理由】官:肉眼看不見的邪靈 何解可用手取出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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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羊癎症的婦人,到處尋求各種療法,並遇上一名自稱是「道士」的中年漢,聲稱能藉婦人性興奮時取出其體內的「元珠」,控制其病情,婦人因而不惜寬衣讓其搓揑胸部,及指插下體等,之後她的15歲女兒亦遭侵犯。
法官今(3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時,直指「道士」的多項解釋荒謬,更指被告聲稱能用手指探事主陰道取珠之説,質疑若是被人肉眼不能見的邪靈姦污,何解可用肉手取出呢,最終裁被告6項非禮罪成,押後下月13日聽取求情。

被告袁銘權被裁定6項非禮罪成。(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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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歲被告袁銘權,被控7項非禮及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他於2016年8月28日至2017年3月29日期間,在長沙灣某單位六次非禮女子X,及一次非禮X的15歲女兒Y。他另被控於2017年3月29日襲擊X。全部控罪中,只有一項非禮X的罪名不成立。

事主心存希望接受被觸碰

法官在裁決時稱,留意到X在作供時,並非斬釘截鐵指被告作法無效,反映她心存希望,即使尷尬,仍勉為其難接受對方觸碰私人部位作治病方法。

被告搓揑捽事主乳房

法官拒接納被告聲稱「治病手法」中,只涉及按壓,並指被告的行為實際是搓、揑、捽X的乳房及乳頭,可見目的非為治療。

被告又曾說X遭邪靈強姦,以致有性興奮遂產生元珠,法官斥他將強姦與性興奮混為一談,並指他為脫罪多次加插及更改說法。例如,他向X的友人稱會取集收據、將元珠送上天庭;庭上卻說元珠屬陰陽之物,會給陰兵收集。

看不見的邪靈何以用手取出

法官又質疑被告以手指探陰道取珠,指若是被凡人肉眼不能見的邪靈姦污,何解用肉手行事。他續說,難以想像金身羅漢會指示他作此舉,而專家證人嗇色園黃大仙祠監院李耀輝博士亦指道教並不會提及性。法官指他編撰元珠,又作狀拋出窗外故弄玄虛,且會趁X病發疲累非禮。

送妖精給撒旦令人費解

法官形容被告的驅魔逐妖方法荒誕,尤其是將妖精送給撒旦折磨之說令人費解,質疑他何以會說及西方宗教。

庭上透露被告已婚,正職為保安,月入7500元。被告與妻同住,大女現於澳洲讀大學,兒子在港就讀中三。

事主羊癎病發 被告指鬼上身

控方案情指,患有隱性羊癇、抑鬱及焦慮等病的X,疑家中有鬼,有友人帶被告到其家作法,期間X病發,被告指她鬼上身,即請神明醫治,並脫下事主衣物上下其手,聲稱要以性興奮移除事主體內的「元珠」,之後作勢向窗拋物。之後又指事主被墮胎的嬰靈纏擾,再多次藉詞侵侵她,又趁事主女兒入睡期時非禮。至某次病發,X遭打傷後決定報警。

被告自稱墳場「吸陰氣」

被告自辯時曾說他8歲夢見金身羅漢,獲轉介至孔雀明皇作第二上師,又稱會瞓墳場「吸陰氣」練特異功能,他平時會想女色,但作法時不會。

案件編號:DCCC17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