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驗出副食品批發市場桂花魚樣本含孔雀石綠 已指令停售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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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今(15日)公布,一個桂花魚樣本驗出微量孔雀石綠,含量為10億分之2.8,中心正跟進事件,並已知會檔戶,及指令其停售有關產品。
孔雀石綠是一種工業染料,被使用作治理魚類疾病,根據現行法例,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均不能含有孔雀石綠,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食安中心指,所發現的桂花魚樣本中,其結果顯示含微量孔雀石綠,含量為10億分之3.1。(資料圖片)

中心發言人表示,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測計劃,從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A8至A9檔「新界魚欄」,抽取上述桂花魚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微量孔雀石綠,含量為10億分之2.8。

孔雀石綠是一種工業染料,被使用作治理魚類疾病。孔雀石綠可能帶有基因毒性及可引致癌症。根據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世界衞生組織食物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孔雀石綠及其代謝物在食物中的殘餘並沒有一個安全水平能顯示食用風險可予接受。目前,多個國家已禁止在食用動物中使用孔雀石綠。根據《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第132AF章),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均不能含有孔雀石綠。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包括追查問題食物的來源。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調查仍然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