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務員必備 CRE及基本法能力測試周五接受報名

撰文:麥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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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公務員綜合招聘考試(簡稱CRE)及基本法測試將於10月5日及12日舉行,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由本周五(2日)起報名參加。
有意參加考試人士可於周五起,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的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或填寫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申請書(CSB31(7/2019))報考。該申請書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或從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人必須於8月15日下午5時前遞交申請書。

申請人可選擇在是次考試應考任何一張或多張綜合招聘考試試卷或基本法測試試卷。(資料圖片/ 江智騫攝)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有效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除非應徵者持有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其他訂明的公開考試的同等成績;而有意在短期內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考慮參加是次考試,以便在下一次綜合招聘考試前,當有關職位作招聘時,符合應徵資格。

此外,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基本法測試的成績會用作評核應徵者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持有大學學位,或符合申請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所需的專業資格,或將於2019/ 20學年獲取大學學位資格的人士,可申請參加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申請人可選擇在是次考試應考任何一張或多張綜合招聘考試試卷及或基本法測試試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