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翁疑遭警虐打 警方無取肇事病房CCTV片段 首認「錯誤的判斷」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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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涉襲擊被捕的62歲醉翁,在北區醫院內遭警員施以「私刑」的閉路電視片段昨(20日)曝光後。警方曾稱接到投訴兩個月後至昨日始知有錄影證據,惟傳媒拍攝到案發現場的「紊亂病人休息室」門牌下,有告示圖文註明設24小時錄影監察。
警方今日(21日)在例行記者會上指出,已向醫院了解過,大部分一般病房並無錄影系統,只是該病房特有安排,故按過往調查經驗,並無聯絡醫院索取片段,並強調醫院亦無主動提供。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透露,涉案被捕的三名警員,並無參與處理由6月至今與示威相關的行動,又對有關行為感到「震驚」及「非常之失望」,形容辜負公眾期望,承諾會在完成調查後,向事主及其家屬有個完整交代,但未表明會否就事件道歉。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解釋,錄影是「紊亂病人休息室」特有,並不是在大部分病房會有。(黃廸雯攝)

謝振中:按經驗一般病房不設閉路電視

就案發現場的「紊亂病人休息室」門牌下,有告示圖文註明「此範圍24小時閉路電視錄影監察」,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解釋,按過往調查經驗,由於一般病房有許多私隱的考慮,所以調查隊並無聯絡醫院索取片段,醫院亦無主動提及相關資料,警方向醫院了解過,有關錄影是「紊亂病人休息室」所有的特別安排,並不是在大部分病房會有,他指「警方唔會刻意拖延任何調查。」就投訴人、即事主兒子指出,在向警方作出投訴時,曾提及有閉路電視但無記錄在口供紙上,謝振中指,報案室有錄影但無錄音。

在傳媒追問下,謝振中指,認同偵查刑事案件,索取閉路電視片段絕對是調查的基本考慮因素,但他重申,投訴調查隊有考慮過現場有無錄影,但由於相信公立醫院病床不會有錄影,至今發現是「錯誤的判斷」,被多番追問會否就此道歉,謝振中指調查有改善空間,「呢個唔係道唔道歉嘅問題。」就投訴人、即事主兒子指出,在向警方作出投訴時,曾提及有閉路電視但無記錄在口供紙上,謝振中指,報案室有錄影但無錄音。

北區醫院:一直有於病房門口張貼告示

不過,傳媒昨日已發現涉案病房門口有張貼告示,指房間會有24小時錄影,北區醫院發言人今日亦指,按醫管局指引,公立醫院就保安、臨床服務運作需要會在醫院不同位置安裝閉路電視監察系統,並因應需要進行錄影。而該院「紊亂病人休息室」附近一直有張貼相關告示。院方就事件會繼續配合警方有關調查工作。

北區醫院的「紊亂病人休息室」,房號門牌下有清楚標示病房24小時錄影。(資料圖片)

涉案警無參與過6月起與示威相關行動

謝振中表示,投訴課收到投訴後,將案件交予新界北投訴調查隊,由7月初至8月初,兩次以電話、兩次以電郵方式聯絡報案人,但無法確認投訴人父親、即事主的聯絡方法。另外由於該投訴個案的事主尚有案件在身,根據手冊指引會先處理刑事調查,再處理投訴,直至昨日見到重要的片段證據,於是交由新界南重案組跟進,並拘捕三名涉案警員,包括兩名駐守上水巡邏小隊的兩名軍裝警員,及一名原駐守大埔刑事調查隊、現已離職的便衣警員。謝振中透露,該三名被捕警員從無參與由6月起與示威相關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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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有關行為感「震驚」 未表明會否道歉

謝振中強調是個別事件,對涉事警員的行為表示「震驚」及「非常之失望」,絕對影響警隊形象,辜負公眾期望及其他盡忠職守同事的努力,警方一直零容忍,會不偏不倚地盡力調查。他稱日後會加強相關工作確保及提升市民信任,承諾會在完成調查後向事主及其家屬有個完整交代。就會否向事主道歉,謝振中僅表示,會在完全全面調查後再向事主完整交代。

事主幼子:投訴時有提有閉路電視 口供紙無記低

事主鍾先生今日(21日)由幼子和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人陪同下,到警察總部協助調查,錄取口供。其幼子再回應警方昨日解釋,指他於6月27日早上約9時,到上水警署的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而投訴期間亦有清楚提及父親當晚所在的病房內有閉路電視,惟數頁口供紙上並無將有關要求記低,質疑警方沒主動索取閉路電視,是無心調查,直言曾憂心片段不知何時會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