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中線】港鐵專家指工人常辯稱:唔係我錯 不接受禮頓欠交表格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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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沙中線紅磡站工程被屢揭醜聞,聆訊今日(4日)繼續。港鐵委聘的獨立項目管理專家Steve Huyghe表示,根據合約要求,禮頓需填交檢查及測量申請表格(RISC Form),不接受他們以過於繁忙為理由,而沒有提交。他認為,禮頓應增撥資源,更優先完成RISC Form。他又稱,發現有「Not My Fault Rule」(「不是我犯錯」慣例)的問題,當出現問題然後向工程人員查詢時,都會辯解並非自己犯錯。

沙中線紅磡站工程被揭連串醜聞,獨立調查委員會聆訊今日續審。(資料圖片)

沙中線紅磡站南、北面連接隧道及列車停放處建造工程都出現RISC Form缺失的問題。Steve Huyghe表示,RISC Form的目的,就是記錄工程情況,避免之後出現問題需要重建,減低之後可能出現的成本。他指出,根據禮頓與港鐵的合約,禮頓在檢查工序後,需向港鐵提交RISC Form,然後港鐵亦會派員檢查及簽署,惟最終禮頓欠交大量表格,工程記錄以電話whatsapp等方式取代。

有多年工程經驗的Steve Huyghe表示,工程師一般並不喜歡做文書工作,惟合約規定禮頓需提交,並不接受禮頓以過於繁忙等原因而欠交,認為禮頓應將填交表格放於更優先的位置,並提供更多資源處理相關事宜,以確保工程質素,避免之後要補救。

Steve Huyghe稱,發現有「Not My Fault Rule」(「不是我犯錯」慣例)的問題,例如發現有螺絲帽與鋼筋錯配,再向相關人士查問時,工程人員總會話「唔係我嘅錯」。他又表示,在發現有螺絲帽未暴露於石屎外,以致無法扭入鋼筋時,工人一般會向管工上報,不會自作主張繼續工程,因為如無法通過檢查,就需要重做,甚至有機會被解僱。他續指,向相關工人、工程師查問有關問題時,對方就會回答「Not my fault、Not my job(唔係我嘅錯、唔係我工作範圍)」。

Huyghe﹙左﹚表示,禮頓不應欠交RISC Form。(黃偉倫攝)

之後由代表禮頓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盤問Steve Huyghe。石提到,港鐵於禮頓遲交RISC Form的4年後,方發出不及格通知書。Huyghe表示,港鐵確實應更早處理問題,雖並不一定要發出不及格通知書,但當發現禮頓未履行合約時,就應與禮頓開會商討如何處理。

他又稱,港鐵知道禮頓提交表格有困難時,只是暫時容許遲交,而對方亦答應會補交,港鐵只是基於信任,方容許情況發生。

石永泰又在庭上顯示不及格通知書,指當中寫到欠交RISC Form的風險只屬低(low),問到不提交表格是否不影響工程質素。Steve Huyghe表示,不能評論是否低風險,但認為如港鐵及禮頓有聯合檢查工程,質素問題應可解決。不過他之後亦稱,在欠缺完整表格的情況下,難以核證是否有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