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眾角度看法治」研討會 發掘香港社會制度的不公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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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平權計劃發言人Billy R Leung、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朱敏健、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等人,於今日(17日)出席由香港教育大學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與Justice Centre Hong Kong 合辦的「從小眾角度看法治」專題討論會,透過集思廣益,正視香港不公及社會排斥。

在討論會中,張超雄首先分享以私人條例草案為小眾發聲的經驗。他建議將妄顧兒童和老人列入刑事法,希望藉此引伸「兒童權利公約」保護兒童,成立機制要求社工發現個案後,必須上報警方處理。他又指出,香港的安老環境惡劣,政府訂立標準規管安老院的面積,因此在立法會上提出私人條例草案。

然而他表示,這些草案永遠凍結在立法會,因《基本法》第74條規定議員不得提出對公共開支、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造成任何實質影響的條例草案,大大限制議員的權限。儘管如此,他希望利用議員的身份為小眾表達聲音,引起社會大眾的討論。現行政策下,特殊學生的離校年齡定於18歲,但是在司法覆核後,政府也不再阻止他們繼續接受教育。

Billy R Leung曾於2004年12月申請司法覆核,指現有法例條文針對男同性戀者的合法性行為年齡,定得較異性戀者高,剝削他們進行性行為的自由,使他難以與情侶建立長久關係。雖然法庭宣布勝訴,但政府直至2013年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修改法例條文。

他指出政府長期以來不喜歡立法,亦不願保護弱勢社群。小眾需要運用自己僅有的資源去挑戰龐大的體制,政府卻花費大筆金錢,聘請價格高昂的律師處理訴訟。然而,他對大眾支持同性戀者平權感到安慰,認為社會的聲音正是刮政府的一巴掌。

朱敏健:先推動同性戀者的基本權利

平機會主席朱敏健在會中解釋,他並非反對同性戀者的婚姻平權,只是不願花費精力在不可能的任務。他表示,同性戀者平權可分為三個層次,最底層為基本的人權,如工作權利、教育權利等;第二層是影響到社會大眾的權利;第三層才是婚姻平權。

他指出,平機會曾於2016年舉行公眾諮詢獲得65個建議,最後政府只接納當中8個,包括女性在工作場餵哺母乳的權利。該政治中立的議題直至近日,才能插隊往條例草案委員會討論。因此他認為應先推動同性戀者的基本權利,再循序漸進至婚姻平權,才是合理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