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男同志挑戰公屋申請勝訴 團體料或牽涉居屋等範疇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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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已婚男同志在港以家庭身分申請公屋,被房委會拒絕,其中一人早前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決定,今日(4日)被高等法院裁定勝訴。
除公屋涉及家庭或一人申請外,資助房屋如居屋等同樣涉及不同的申請程序。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指,是次裁決對房屋政策影響深遠,或包括公屋住戶配偶繼承權、資助房屋申請等,認為房委會需要就此作討論,釐清相關的影響。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則促請政府應主動檢討涉及家庭定義的政策,甚至作出相關的調整。
房委會回覆查詢指,會詳細研究判詞,並徵詢法律意見,以作出適當跟進。而目前只曾接獲此宗案件的同性配偶的公屋申請,並未有接獲其他同類申請。

近年有多宗涉及同性婚姻的個案。(資料圖片)

房委會出租公屋政策下,分為一般家庭申請及非長者一人申請,截至去年12月底,約有15.19萬宗一般申請及10.8萬宗非長者一人申請。

公屋戶主配偶可繼承單位

此外,根據房委會資料,若公屋戶主去世或遷出後,於該公屋單位居住及已登記在戶籍內的戶主配偶可於無需通過「全面經濟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而申請成為該單位的戶主。除公屋政策下,房委會資助出售房屋,包括居屋及綠置居亦分為家庭及一人申請者,而以家庭身分申請將可獲安排較早揀樓。

有團體和立法會議員料裁決影響其他房屋政策。(資料圖片)

公屋聯會:房委會有必要釐清影響

公屋聯會招國偉指出,不少房屋政策均涉及對家庭定義,認為今次法庭裁決對房屋政策影響深遠,認為房委會有必要釐清相關的影響,並就裁決討論日後房屋政策的安排。他曾經提出於下周的房委會會議上作討論,但未獲回覆。

立法會議員促政府主動檢討同性伴侶政策。(資料圖片)

尹兆堅料可套用其他政策 促政府檢討

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批評政府於平權政策上猶如「駝鳥」,於審視相關政策上被動,促請政府應主動檢討涉及家庭定義的政策,包括房屋政策等。他又認為,今次裁決將可套用於其他房屋政策上,或會導致小型單位的需求上升,房委會有必要就影響檢討現行政策,如視乎情況調整小型單位的供應量等。不過,他認為符合公屋申請資格的已婚同性伴侶數目不多,或佔總數的1%至2% ,估計裁決對公屋輪候時間無大影響。

支持同志平權的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對裁決表示開心,認為政府與其花時間和金錢上訴,應該主動研究本港同性伴侶的制度。他又指出,由於政府不肯主動就同性婚姻制度作諮詢,令公眾被迫訴諸法庭,由於不同層面的政策上均涉及家庭的定義,政府不應該「輸一場改一場」。

在加拿大註冊結婚的男同志以家庭身分在港申請公屋單位,惟房委會指他們非政策中所指一夫一妻的「夫婦」,拒絕其申請,其中一人因而提司法覆核挑戰決定,直指有關決定構成歧視,剝削同性家庭的權利。高等法院頒判詞,認為房委會的做法令同性與異性夫婦存在不同待遇,有違公平原則,故裁定男同志勝訴,房委會並須支付對方訟費,而該男同志與其配偶的公屋申請,亦須發還房委會重新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