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衞生署向16萬人發強制檢疫令 1.4萬人被突擊上門檢查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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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新冠肺炎病毒蔓延,港府要求抵港人士必須接受14日強制檢疫。食物及衞生局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透露,截至本周一(27日)共向逾16萬抵港人士發出強制檢疫令,向超過14,000位受檢疫人士上門突擊檢查,約佔整體檢疫人士的9%,當中有4人違反檢疫令人士獲判刑。
此外,有56人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在無合理辯解及未獲授權人員許可的情況下,離開其檢疫地點,並在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

截至4月27日,衞生署根據第599C章及第599E章分別向98,344名由內地、台灣及澳門抵港人士,以及65,381名由外國抵港人士發出強制檢疫令。(資料圖片 / 羅君豪攝)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書面回覆指,截至4月27日,衞生署根據第599C章及第599E章分別向98,344名由內地、台灣及澳門抵港人士,以及65,381名由外國抵港人士發出強制檢疫令;同時紀律部隊人員已就超過14,000位受檢疫人士進行上門突擊檢查,衞生署的電話中心共曾致電接受檢疫人士超過19萬次進行突擊檢查。相關部門亦派發75,000多條電子手環/監察手帶,與超過80,000位接受強制檢疫人士進行通訊軟件的實時地點分享,以及撥打約180,000個通話(包括視像通話)以確定受檢疫人士留在處所。

在執法方面,截至4月27日共有四名違反檢疫令人士被判刑,分別於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10日至3個月不等;另有56人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在無合理辯解及未獲授權人員許可的情況下,離開其檢疫地點,並在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衞生署和警方會繼續調查有關個案,在搜集更多證據後會交律政司考慮提出檢控。

被問及家居檢疫者的同住人士無須接受強制檢疫的安排理據,陳肇始僅指,專家顧問團認為家居檢疫者的同住人士須遵守一系列預防措施例,如保持個人衞生、佩戴口罩、自我量度體溫,與檢疫人士保持社交距離,但沒有提出同住人士須接受強制檢疫。

富亨邨亨泰樓的居民早前曾需撤離及到駿洋邨暫住,由穿上防護裝備人員送上旅遊巴。(資料圖片 / 李澤彤攝)

房委會已檢查康美樓34伙

早前青衣長康邨康美樓及大埔富亨邨亨泰樓有數名住客相繼確診,疑與公屋單位的糞渠通風管被不當改裝及排污系統的設計問題有關。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回覆議員質詢時指出,房委會已主動派員檢查康美樓內34伙與確診單位共用同一污水渠及排氣管的公屋單位,發現有少數單位的租戶未經批准自行改裝座廁及/或排氣管,已即時為有關渠管或排氣管進行適切維修。

亨泰樓51個單位需要跟進排氣管欠妥情況

至於富亨邨,亨泰樓68伙與確診單位或其毗鄰單位共用同一污水渠及排氣管的單位,有51個單位需要跟進排氣管欠妥的情況。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辦公室轄下的獨立審查組已按《建築物條例》向當中 44 個尚未完成維修的單位業主發出命令,要求業主安排合資格承辦商檢查及維修,至今共 25 個單位已完成維修。15 個未出售的出租公屋單位中,有7個單位的租戶未經批准自行改裝座廁及/或排氣管,當中房委會已完成6個單位的維修工作,餘下一個亦將於今年5月內進行工程。

陳帆表示,富亨邨亨泰樓懷疑出現「擾流效應」 情況,政府成立的跨部門專家小組仍在研究和跟進較早前從亨泰樓採集環境樣本的檢測結果和其他相關資料及環境因素,以期找出所有有機會傳播病毒的途徑,及作出相關改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