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兩男涉示威藏雷射光裝置及士巴拿等 被控提堂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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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運動引發多場示威,去年9.28及平安夜灣仔均發生警民衝突,兩名男子分別涉管有可雷射光的裝置、士巴拿、噴漆被捕,兩案今(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二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以便他們索取法律意見,二人期間均獲保釋。

被告許成(23歲),報稱保險經紀,被控於去年12月24日在灣仔皇后大道東與正義道交界管有一個可以發出雷射光束的裝設。

被告黃峻照(25歲),則報稱從事物業管理,被控於去年9月28日在灣仔菲林明道與港灣道交界管有士巴拿及噴漆,意圖損壞另一人的財產。

兩人的案件分別押後至本年9月25日及10月6日,他們均准以500元保釋,及要居於報稱地址,許在押後期間不得離港。

案件編號:ESCC1593、159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