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夫涉姦親女9年 被指政見不同而誣告 事主反稱被告也遊行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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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夫涉強姦親女9年案,今(5日)於高等法院續審。辯方盤問時指,質疑事主因與被告政見不合,職業及交友取向等不同,從而對被告作出性侵指控。事主一概否認,反指被告於2019年6月也有參與遊行,又曾在家庭群組分享「優品360」被燒等照片,群組內更有被告遊行時的自拍照。

被告NPS(現58歲,無業),被控13項強姦罪及1項非禮罪,指他於2011年3月至2019年8月期間,分別在上水御皇庭、彩園邨、上水名都、元朗廣場、寶城洋樓、藝典居及豐裕軒的單位強姦X,並於2014年6月至2016年8月某日,在元朗游泳池非禮X。案件由法官張慧玲審理,設4女3男陪審團。

被告NPS否認強姦親女9年,在高等法院受審。(黃浩謙攝)

事主稱一家人都看被告面色做人

辯方今續盤問事主X,問及當X遭被告拉落床時,是否X跟從被告下床。X表示這並非其意願,但似變成她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不知可如何反抗。談到父女關係時,X稱她與被告甚少交談,指被告開心時良好,發嬲時惡劣,生死依附在於其喜怒哀樂,指一家人都要看被告面色做人。

X稱2019年6月一家都有遊行

辯方續指出,因為X與被告政見不合,被告反對她遊行示威,父母對X畢業後的職業路向有分歧,以及父母對X的交友取向有意見,故X指控被告犯下本案。X一概否認,反稱一家人曾參與2019年6月遊行,並有照片為證。X更指被告曾在家庭群組分享「優品360」被焚燒的照片,又曾分享花生殼塞輕鐵路軌的照片。

辯方指,X的父母不滿X養的天竺鼠的排泄物「好重鼠味」。X指只有被告只是介意,亦曾投訴她只用濕紙巾清潔鼠籠。

女事主X稱,2019年6月時,他們一家都有去遊行。(洪嘉徽攝)

家庭群組有被告與遊行人士的自拍照

控方其後覆問時向陪審團展示X手機內的通訊軟件家庭群組訊息,顯示成員有被告、X母和胞妹。X稱,被告曾發放他與X、X母和弟妹在2019年6月一起遊行的照片,被告其後在2023年5月退出群組。X指相片包括被告與遊行人士自拍,以及被告的個人自拍照。

法醫指陰部的應與事主相符

法醫供稱,他曾檢查X的陰部並與在被告電腦內截取的陰部照片對比,法醫認為兩者的痣的位置相符,由於照片限制他不能圓滿地評估痣的顏色和形狀,同意辯方指對於判斷相中人是否事主有影響。

案件編號:HCCC 36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