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稱已降前南丫島石礦場用地發展規模 發展商須負擔基建較少
發展局早前以「片區開發」模式推出3個生態旅遊項目,包括前南丫島石礦場用地、南大嶼生態康樂走廊,以及尖鼻咀及白泥,並邀請發展商提交意向書。發展局局長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何珮玲今日(9日)表示,當局期望各個項目當中,都有不同活動元素。對於前南丫石礦場用地早年曾因市場發展意欲低而擱置發展,她稱當局今次已降低住宅規模,發展商負擔的基礎建設較少,認為是可負擔水平。
何珮玲今日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中表示,今次三個生態旅遊項目所揀選的地點位處海岸線有山有水,希望可以借此發展「海島旅遊」,又稱以片區開發模式發展,是希望在項目發展產業,期望日後三個項目的渡假邨中,可以向旅客提供不同元素。她又指,現時三個項目未進入城規程序,當局現時希望先了解業界意見。
三個片區之中,當局只建議前南丫島石礦場用地由單一發展商發展。何珮玲解釋,南丫島項目的面積不算大,加上建議有水上活動、郵艇泊位等,認為讓單一發展商入場,可保留彈性。她又提到尖鼻咀與白泥項目較大,合共過百公頃,加上當局期望在尖鼻咀發展較動態的旅遊活動,而白泥則發展靜態活動,如釣魚、生態導賞等,故認為可讓不同發展入場,但提到若有發展商「食得晒」全部土地,可以提交建議。
至於南大嶼項目,她稱涉及地點較多,包括水口、長沙、貝澳,當局希望向市場提供更多彈性,發展商可以自行建議發展模式,又提到部分私人地屬於當地村民,他們亦提出希望加入發展。
被問到會如何協調有不同發展商一同參與的項目,何珮玲指,今次邀請發展商提交的建議,即使發展商只打算發展部分用地,亦需在建議中包含不同元素,不能只興建單一類型的設施。她又認為,不同發展商在不同部分的用地有不同規劃,反而可令海島旅遊有不同元素,亦是當局的目標。
政府2012年曾就前南丫石礦場用地展開市場意向調查,發現市場顧慮石礦場缺乏交通及基建設施,需投放大量資源提升基建配套,投資意欲較低,計劃最終被擱置。
被問到會否擔心事件重演,何珮玲指,當時當局擬議發展公私營房屋,涉及人口多,基建需作大改動,但今次計劃已降低住宅規模,發展商負擔的基礎建設較少,只須建設食水管、污水處理設施等,當局認為是合理水平,顧問進行的財務分析結果亦反映可行。
南丫島用地中包括郵艇泊位,被問到對環境的影響,何珮玲稱,當局初步研究認為,三個項目都不會對環境造成很大影響,又稱當局不欲過度開發,舉例指連接南大嶼項目的嶼南路,將繼續封閉,只有持禁區紙車輛可以進入,期望可控制該區車輛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