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科技城覆核案 官拒區議員陳嘉琳接任做申請人 覆核被終止

撰文:陳曉欣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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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謝世傑就環保署批准新田科技城環評報告提司法覆核,獲法庭批出司法覆核許可。謝指未獲法援,以及他與家人均遭受威脅,早前要求退出訴訟,並申請由前西貢區議員陳嘉琳取代,成為司法覆核的申請人。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今(11日)頒判辭,駁回陳嘉琳取代成為申請人的申請,同時批准謝退出訴訟,是次司法覆核則告終。

申請人謝世傑(左)要求退出訴訟,並想轉由陳嘉琳(右)代表 但遭法官拒絕。(朱棨新攝)

申請人為註冊社工謝世傑,亦是「守護大嶼聯盟」召集人,答辯人為環保署署長,土木工程拓展署被列為利害關係方。案件原本排期於今年6月9日審理,法官高浩文現撤銷審期。

謝早前陳詞指,陳在非政府組織工作,向來關注環保議題,陳曾參與新田科技城的城規會諮詢過程,以及其他有關環境及城規的司法覆核,她與本案有利害關係,希望法庭批准她取代謝世傑成為司法覆核申請人。

若陳在限期前提出申請或會批准

法官於判辭指,若陳在限期前提出司法覆核申請,他或會准許他的替補申請。然而,陳在今年3月才提出司法覆核,沒有解釋延誤原因,法官直言,他可以果斷拒批許可。法官指,陳不是司法覆核的「稀客」,她應對公法原則及當中嚴格的時限有一定了解,推斷陳得知謝打算撤回覆核前,其實無意提出挑戰。

謝與幫他的義務律師團隊均受攻擊

判辭透露,謝在今年1月被拒批法援,謝其後申請延期遞交專家證據,其後只能呈交了一份簡短的專家報告。謝解釋因不夠資助,以致無法得到有意義的專家證據,謝雖獲義務代表,仍難敵一旦敗訴須承擔的訟費壓力。謝在去年11月起,他及其律師團隊受到網上攻擊,謝被人在社交媒體攻擊其誠信和人格,其前妻和女兒更收到夾附本案剪報的匿名信。謝非常遺憾地,只可提出由陳代替他繼續挑戰。

若有人因受第三方壓力而放棄是不能容忍

法官指,當謝的法援申請被拒後,仍然繼續尋找資助,覺得其所受滋擾,並非那麼嚴重。謝提到的騷擾與起底行為可被接受,相反正如案例所指,某人因第三方施加壓力,被迫放棄挑戰,才是不可容忍的。

認為謝與陳的利害關聯不足

法官指,儘管陳和謝均對環境事務、環境保護及法治有興趣,惟沒有證據顯示謝退出訴訟前,二人曾討論,法官認為兩人的利害關係關聯不足,難以合理地推翻司法覆核制度對時限的嚴格要求。另外無可爭辯的是,謝似乎是更適合提出司法覆核的人。因此拒絕行使酌情權,駁回陳取代謝的申請人。

觀點不同不應被施壓

判辭最後,法官特別讚揚義務代表謝的律師團隊,表現了行業的一貫尊重專業傳統。法官指,有律師因為維護當事人權益,而在社交媒體上被攻擊甚至騷擾,情況令人憂慮,重申即使律師所代表的觀點未必獲社會普遍認同,也不應被施壓。

陳嘉琳指新田科技城會破壞逾百公頃具重要生態價值的濕地。(勞顯亮攝)

兩人對裁決感失望

謝與陳均表示對裁決感到失望,謝指會與法律團隊仔細研究法庭判辭,又稱他提出司法覆核申請以來,至今一家備受滋擾,陳的親友亦受滋擾,她譴責此等行為,呼籲各方人士尊重香港的法治精神,無論是否抱相同價值,都不應採取威嚇行為。

指案件涉重大公眾利益

陳強調,本案原已獲批許可,反映法庭認同案件有爭議和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她難以理解法庭為何會將她與謝作出區別。由她申請替代謝繼續司法覆核程序不屬逾期申請,不會對程序造成延誤。

陳指計劃破壞逾百公頃濕地

陳指,即使案件現遭中止,也無改環評錯漏百出、程序不公的事實。新田科技城是香港近30年來最大規模的濕地發展計劃,破壞逾百公頃具重要生態價值的濕地。政府在計劃發展新田科技城過程中,突然僣建發展面積,剝削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及後環評程序被揭發錯漏百出後,當局依然拒絕正視問題,恐怕立最壞先例,日後在北都內生態敏感地區發展會重施故技。

案件編號:HCAL 125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