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丈往內地探親 涉兩度入房非禮姨甥女 辯方指事主大隻應能反抗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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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歲港男涉嫌回內地探親時,在外母惠州的家非禮14歲智力有限的姨甥女,他返港後被捕,但他否認指控,案件今(6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案情指被告曾兩度入女童房,並摸她的胸及私處,亦有吻她的嘴及乳房。辯方律師質疑女童「健康大隻」,應有能力推開身形偏瘦的被告,又指女童母曾向被告索3.6萬以銷案,女童稱她沒有參與。暫委法官蘇文隆裁定被告表證成立,案件明續。

被告Z.X.(58歲)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指2023年9月17日,在中國廣東惠州某房子裏,兩度猥褻侵犯14歲女童X。

58歲被告Z.X.否認兩項非禮罪,在區域法院受審。(黃浩謙攝)

控方開案陳詞指,女童X於2009年在香港出生,被評估為智力有限,其後被診斷有抑鬱症。案發時X隨家人回內地探望外婆,案發地點為外婆一棟3層半高的樓房,X與母親、被告及表弟同住外婆家的3樓,被告與X睡不同房間。

指被告兩度入房非禮

X指案發當晚她獨自在房仰睡,被告入房並坐在她床側,並伸手入她的睡衣摸其胸部,又吻她的嘴,她嘗試反抗不果,之後被告再用手指接觸其私處約10多秒,隨後離開。

X指約2至5分鐘後,被告再入房並趴在她身上,先吻她的嘴,再伸入她的睡衣摸其胸,並揑及吻她一邊乳房,更咬她的乳頭,X嘗試推開被告的頭,被告最後離開。

X 隨即把事件告訴外婆。被告在2023年10月6日被捕,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

X稱有推開被告但推不開

女童X被傳召作供,她稱被告第一次入房時,她有即時推開被告,但被告不肯放開,又稱兩人當時沒有對話,她有叫被告走開,但被告沒有反應,X續指:「佢整完我下面就走左,嘴同胸係同時,兩至五分鐘後再返嚟。」又指被告有用口觸碰其胸部及咬住「個胸圓形嗰個位」,她有即時推開被告的頭部反抗,但推不開。

被告曾致電大聲叫X不要說謊

X稱她有立即告知外婆,舅父看到她哭,向外婆查問後亦得知事件。X稱,當晚出發回港前,她去上廁所,發現內褲上有很多血,其後她留院檢查時,被告人曾致電她,很大聲地要求她不要講大話及要講真話。X指被告行為核突,覺得他「好變態」。

辯方質疑X為何未有大叫呼救

辯方盤問時卻指X事發時體型「健康大隻」,並非瘦削無力,質疑她為何未能推開被告。X指被告很大力,她推不開。辯方質疑X也可大聲呼救,X稱她有想過,但當時在3樓,不知道家中有沒有人。

知母曾向被告索3.6萬港元以銷案

X又稱,她不清楚母親與被告的關係,亦不知道他們是否有錢銀爭執,但知道母親曾就此事向被告索3.6萬港元以銷案,其母亦曾到警署想銷案但不成功,但她全程沒有參與。

辯方質疑X口供誇張

辯方中段陳詞指X的反抗力度與其身材不成正比,認為若X想反抗,她應有能力做到,又認為X的口供誇張,把只有1.7米的被告形容有1.8米高,辯方問她被告是否有非禮她時又稱不知道。蘇官取後裁定被告表證成立。

案件編號:DCCC30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