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死因|「南丫四號」圖則有出入 證人指海事處少帶圖驗船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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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國慶39死南丫海難死因研訊今(12日)踏入第6日審訊。財利船廠時任維修部主管在作供時承認,「南丫四號」的多份圖則對舵機房與油箱房之間的結構描述不一致,有圖則標示為水密艙壁,亦有圖則標示為通道口,互相矛盾,但指主管稱工程部經理負責審視所有圖則。此外,亦有證人指海事處職員驗船時會檢查救生衣數量,但很少見他們會攜帶圖則驗船。

南丫海難・專頁

財利船廠時任維修部主管羅炳生指其上司張泉佑負責閱讀所有圖則是否吻合,若張不在則由董事羅愕瑩負責。(陳曉欣攝)
在海難中被撞後沉船的「南丫四號」,事後被發現多張圖則有不吻合之處。(getty image)

財利船廠時任維修部主管羅炳生供稱,他在2000年任維修部主管,其時直屬上司是工程部經理張泉佑。羅負責港九小輪的維修工作,包括「海泰號」。

羅稱,船隻須作年度檢查,年檢分為一年一度、兩年及和四年一度,船主會提供工作清單,要求職員確保船隻救生設備等符合規例。羅表示,救生設備如有損毀他會更換,如設備不足他一定會購置,以符合海事處要求。

沒有讀過船舶設計的繪圖課程

羅又指,他轉職維修部前在工程部工作,主管是張福初。羅曾經畫過數百張圖則,但他沒有讀過船舶設計的繪圖課程,只是自己研究。他不記得有否畫過「南丫四號」的電器圖則。他於1975年轉到維修部工作,

羅稱出事後才見過圖則

關於「南丫四號」消失的水密門爭議,代表海事處的徐穎文大律師向羅展示「南丫四號」的總布置圖,指圖則顯示舵機房和油箱房之間由實線分隔,徐問羅那是否代表水密。羅稱圖則沒有寫,他在出事後才見過該圖則。

指上司負責閱讀圖則

徐續指,「南丫四號」有圖則顯示舵機房和油機房艙壁是水密設計,另有圖則設通道口,數幅圖則分別由財利或「Naval Consult」繪製。羅同意圖則有衝突,他同意加上水密門會更好,但強調有圖則沒寫明有水密門,只寫了設通道口;羅指其上司張泉佑負責閱讀所有圖則是否吻合,若張不在則由董事羅愕瑩負責。

海泰號加裝的鋼片可有可無

各方律師亦關注「海泰號」船頭加裝的L形鋼片一事。羅表示,他確認「海泰號」有裝上鋼片,但不記得在何時加裝,圖則上有否標示船隻安裝鋼片,他亦不知造船後始加裝鋼片須否海事處批准。羅表示,鋼片「有又得無又得」,不安裝也可照樣航行。

接替張的人應不會畫圖則和作穩性計算

早前證供提到,「南丫四號」的穩性計算屢次出錯,羅認為1994年接替張泉佑的John Leizaola應該不會畫圖則和穩性計算。

時任財利設計部繪圖員鄺啟紀供稱,他曾繪畫「南丫四號」的液壓管道圖則,並參與1996年的在船上進行的傾斜測試,,他同意多份「南丫四號」圖則有不吻合之處。(陳曉欣攝)
財利的時任助理工程師許森偉供稱,海事處職員驗船時會登船檢查船的證書,檢查船隻配備的救生衣數量,以及檢查機房設備等,很少攜帶圖則驗船。(陳曉欣攝)

圖則上的實線未必代表水密艙壁

時任財利設計部繪圖員鄺啟紀供稱,他曾繪畫「南丫四號」的液壓管道圖則,並參與1996年的在船上進行的傾斜測試,測試方法為在船的左右兩邊放置壓載物,紀錄船隻的傾斜度。鄺稱測試時主要由上司張福初負責,他助收集數據,再由張計算穩性。鄺稱不清楚張福初是否知道「船總長度一成」的規則,被問到圖則上的實線是否代表水密艙壁時,鄺說未必。

不知為何南丫四號的載重增加

家屬關注「南丫四號」在1996年至1998年的空載重量增加了約15噸,減去8.25噸壓載物後,仍然有重了5至6噸。鄺直言:「唔知點解。」

不清楚是否有人審閱圖則

鄺在回應海事處律師提問時,同意多份「南丫四號」圖則有不吻合之處,有些表示為有WTBHD(水密艙壁),有些則表示為只有通道口。被問到財利有沒有人會審閱所有圖則,以確保全部圖則一致,鄺稱他不清楚。

海事處職員驗船會檢查救生衣數量

財利的時任助理工程師許森偉供稱,他修讀過輪機工程課程,2005年起財利任職,直至2016年離職。翻查資料,許現於海事處任驗船督察。許稱,他有份負責2006年至2012年「南丫四號」的維修工作及向海事處預約驗船。許憶述,海事處職員驗船時會登船檢查船的證書,檢查船隻配備的救生衣數量,以及檢查機房設備等。

很少摧帶圖則驗船

許表示,海事處職員很少攜帶圖則驗船,並指他見過「南丫四號」的船上有展示總佈置圖則,但忘記在何處。

驗船日子有延遲

家屬質疑,財利在2003年承接「南丫四號」的維修工作時,當年應該進行4年一度的「大檢」,並在2007年進行第2次「大檢」,惟財利在2009年才進行。許同意驗船日子延遲了。

另外,死因研訊主任讀出「海泰號」水手黃帶有被捕後的錄影會面紀錄,黃一律拒絕回答問題。

39名遇難者:區曉霖、鄔寶甜、張月媚、許嘉偉、李瑞蘭、郭亮瑩、蘇貴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張頌軒、徐蓮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頌彩、Ie Hwie Wendy 、黃麗珍、黎翠玉、徐志偉、陳敏盈、陳榮基、鄭燕蘭、劉靜嵐、梁家杰、李詠梅、甄子祈、古文昌、趙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靈、林嘉敏、劉文麗、陳巧鑾、鄭先鑫、何黃佩蘭、徐凱盈。

本次研訊共7名難屬參與,他們由大律師譚俊傑和李峰琦代表,其中2名家屬趙炳全及梁家杰的姐夫列席。研訊的利害關係方包括海事處、經營「海泰號」的港九小輪控股有限公司、建造兩艘船的財利船廠及香港電燈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