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消防員涉輪姦醉酒女 首被告指事主熱情 曾在酒局上摸其大腿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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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消防員涉於酒店輪姦26歲醉酒女子案,今(15日)在高等法院續審,首被告李浩田出庭自辯。他稱多年前做暑期工認識事主,之後多年無見面。至案發前才再次聯絡。李稱在指稱強姦事件前,曾經和事主、另一被告等人一同飲酒。他指和事主仍然如過往般熱情健談,在該次酒局中,事主曾坐在他和另一被告中間,事主並曾摸他的大腿及搭其膊頭等肢體動作。在該次酒局後,他與事主便開始每天都聯絡。

兩名被告:李浩田(31歲)及陳卓軒(29歲),案發時均為消防員。他們同被控一項強姦罪,指他們於2021年8月20日,在香港九龍旺角太子道西193號新世紀廣場帝京酒店978號房,強姦X。

次被告陳卓軒否認強姦酒醉女事主X,在高等法院受審。(陳蓉攝)

首被告李浩田自辯稱,他是一名消防員,次被告於2019年時加入他工作的觀塘消防局,兩人興趣相近而變得熟絡。

多年前做暑期工認識X

李稱他於2013至2014年左右,做暑期工時認識事主X。他與X熟絡後會一同用膳消遣。他形容X為人開朗健談,之後便未再見面,但他仍可以從社交平台得知X的動態,亦見X分享飲酒及去派對的照片。

X在第一次酒局坐在兩被告中間

至2021年8月初,兩人再聯絡,並於同月8日晚再相約在尖沙咀飲酒。除了李和X,次被告和另外兩名朋友也出席。李指,當晚氣氛融洽,眾人很快便玩得很投入。在玩遊戲期間,X坐在他和次被告中間,X亦有與兩人有肢體接觸,並指X曾摸他的大腿和搭其膊頭。

X曾問有關大麻的事

李稱當晚曾陪伴X到露台抽煙,兩人談及感情狀況,X稱她當時沒有男朋友,又問他大麻的事,但李稱他連煙都不會抽。但李指雖然多年無見,X仍然如過往般熱情、健談。

該酒局後每天與X聯絡

他指,X當晚飲了三杯雞尾酒和兩杯烈酒,但沒有醉意,能自行回家。其後,兩人每天以訊息閒談。他指起床後,便和X傳訊息,直至休息或有人不再回覆。

因有限聚令訂酒店房飲酒

至8月20日早上,李收工後約X飲酒,他亦相約次被告和另外兩名女性朋友。因當時有限聚令,酒吧11時許便關門,而他的朋友較晚才出席,首被告遂叫次被告訂酒店房間。

事主朋友指X不愛喝酒

女事主一名姓陳女性朋友供稱,她在2021年8月23日與X聊天時,X突說:「我諗我應該被人侵犯咗。」並透露是一名前同事及其朋友,陳形容X聲說話時很不安聲都震,X又稱因酒醉而不能反抗,亦不記得詳情。她覺得X很徬徨,最後提議X找社工。

陳又指X並不喜歡喝酒,只是喜歡陪人,更非酒量好的人,只能喝一兩杯,有時甚至只喝半杯便會很辛苦要嘔吐。

案件編號:HCCC23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