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死因|船廠董事推翻2013年說法 建船時已敲定不裝水密門
2012年國慶39死南丫海難死因研訊今(15日)續,建造「南丫四號」的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被傳召作供,羅承認船隻沒按標書要求設5道水密艙壁,亦承認圖則有差錯。羅解釋,他早在1994年外判公司繪製「南丫四號」圖則階段,發現裝上水密門會違反海事處的規例,故最終敲定不安裝水密門。海事處代表澄清羅誤解法例,羅回應:「可能我理解錯誤囉。」羅承認,他今天才首次表示他與外判公司董事商討後決定不安裝水密門,換言之推翻了其在2013年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說詞。
羅愕瑩曾任海事處特許驗船師
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供稱,他在大學修讀造船工程,是英國驗船委員會委員,亦曾擔任海事處特許驗船師。
羅指他在1973年加入財利出任經理,3年後成為董事之一。在90年代起,羅負責商業船銷售事宜,建造新船工作由他和胞弟羅衍瑩一同負責,包括本案的「南丫四號」。
聘請新加坡公司繪製圖則
羅憶述,港燈在1994年邀請財利就「南丫四號」撰寫標書,財利其後中標,羅委聘了新加坡公司「Naval Consult」繪製圖則,船殼則由內地的梧州船廠建造,工程部主管馮繼明擔任總工程師,確保船廠按圖施工,同時船殼由中國船級社評級。
南丫四號跟同公司另一船藍本製造
羅稱,「Naval Consult」曾設計客船「東區一號」,「南丫四號」是以「東區一號」的藍本設計。羅指出,「南丫四號」是在香港水域行駛的船,有別於「東區一號」,所以「南丫四號」須符合海事處的「船總長度一成」規例,由「兩艙進水不沉」原則改為「一艙進水不沉」,無需安裝水密門。
消失的水密門的相關提問
就「消失的水密門」爭議,家屬及海事處代表均指標書列明財利須建造5道水密艙壁,惟財利最終沒在舵機房和油箱房2個艙室之間裝上水密門。
認修改沒有書面通知港燈
羅愕瑩承認,財利沒有按標書要求建水密艙壁,作出此改動時,亦沒有書面通知港燈。羅補充,標書亦寫了「generally follow(大致依從)」字眼,並稱:「有嘢改唔出奇,如果佢(港燈)有認真睇會發現到。」強調船隻由海事處獲發牌。
認為裝水密門會違海事處規例
羅續指,當合約要求與法例抵觸時需要變通,他早在1994年12月「Naval Consult」設計「南丫四號」圖則時,發現若在舵機房和油箱房之間裝上水密門,便會違反海事處的「船總長度一成」規例,他與「Naval Consult」董事John Lim商量後決定不安裝水密門。
2013年獨立調查無提及改動
研訊主任李希哲指,羅在2013年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上,並無提到財利由始至終沒打算安裝水密門。羅稱,他是「事後記返」此事。
以為Lim會在圖則反映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及各方關注,除了Lim知道無需安裝水密門,羅有否告知梧州船廠及財利員工。羅表示沒有,解釋他1994年與Lim作出決定之際「啲圖紙未出世」,故其他人不需要知道;羅當時認為,Lim之後會在圖則反映「南丫四號」不用裝水密門,羅承認沒有看過「南丫四號」所有圖則。
海難後才知張福初算錯
羅又稱他沒有看過設計部員工張福初作的穩性計算,他在海難後才知道張誤將6個艙室作為穩性計算的基礎。當被質疑文件有羅的簡簽時,羅稱應該是其他董事簽的;又指他發信給海事處時,沒看附件故沒發現出錯。
對於梧州船廠與馮繼明的通訊顯示,財利需要安裝水密門,羅稱那些通訊:「點寫都唔緊要。」
海事處律師規例與建水密門無關
海事處代表羅蔚山大律師澄清,「船總長度一成」規例是計算穩性的基礎,不是法例,並非羅所指尾艙室不能短過船總長度一成。羅稱他不知道,又說:「可能我理解錯誤囉。」律師續指,計算破艙穩性時運用「船總長度一成」規例,與艙室是否水密是無關,羅回答:「你當我依家知。」
指羅說法與獨立調查有別
律師續指,羅愕瑩今日的說法與當年在獨立調查委員會有別,Lim的供詞亦沒提及過羅的說法,質疑羅愕瑩與Lim有「秘密對話」,只有他們知道,形容羅愕瑩是「打倒昨日的你」。
羅愕瑩表示,如果他們沒有對話,「Naval Consult」就不會在圖則標示2艙室中間設通道口(access opening)。
羅解釋或當時無人問及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亦關注,為何羅在事發後3個多月的調查委員會上,沒有提及在設計圖則階段,已認為加水密門會違例的事。羅說:「唔記得有冇人問我,可以話你聽道門從來都係唔需要。」
指海事處督察未發現圖則不乎
對於多幅圖則就是否設水密門有出入,羅愕瑩說:「好不幸地其他人,包括海事處Inspector都冇發現。」
財利證供指Jon Leizaola負責審核圖則及穩性計算,之後交由海事處審批。羅表示他聘請Leizaola,對方有英國造船工程背景,認為對方懂得看圖則,及懂得覆檢張福初所作的穩性計算。對於Leizaola發給海事處的電郵有羅愕瑩的簡簽,而電郵附件包括「南丫四號」多張圖則。羅表示,他不會查看電郵附件,
不知圍板高度
另外研訊議題之一,是南丫四號」的圍板高度不符海事處規例,羅稱他不知道圍板高度違例。
東區一號亦在被撞後下沉
翻查內媒2006年的報道,珠海客船「東區一號」(Dong Qu Yi Hao)當年6月19日在珠海海域與與一艘澳門客船相撞後下沉,86名乘客及6船員全數獲救。
39名遇難者:區曉霖、鄔寶甜、張月媚、許嘉偉、李瑞蘭、郭亮瑩、蘇貴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張頌軒、徐蓮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頌彩、Ie Hwie Wendy 、黃麗珍、黎翠玉、徐志偉、陳敏盈、陳榮基、鄭燕蘭、劉靜嵐、梁家杰、李詠梅、甄子祈、古文昌、趙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靈、林嘉敏、劉文麗、陳巧鑾、鄭先鑫、何黃佩蘭、徐凱盈。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