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前線因「精神障礙」病假448日 精神科醫生:機率唔敢話無
一名六旬男子6年前在元朗街頭,涉亂拋煙頭與食環署小販管理隊人員(女)推撞,對方報稱擦傷肩膊及被原子筆刮傷手,男子則被控普通襲擊判罰款及緩刑。遇襲女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據了解被診斷患「精神障礙」,在事發後三年內放了448日請病假。食環署於事隔4年後,向該男子索賠約44萬元,包括當中220日全薪病假薪資及僱員補償費用。
香港醫學會會董、精神科醫生黎榮謙表示,「精神障礙」應指創傷後遺症(PTSD),指人經歷受威脅、壓力等情景後,持續出現情緒起伏、發惡夢等情況。他認為事件導致「精神障礙」的機率「唔敢話無」,舉例指部分社會上的不愉快事件,有人即使並無親身經歷,單單目擊片段,亦有可能會患上創傷後遺症。
女助理小販管理主任兩度分別放110日及338日超長病假
據了解,該女助理小販管理主任事發後報稱被涉事男子以原子筆刮傷手,前臂上有一條紅色傷痕,沒有流血。男子其後承認普通傷人罪,被判罰3,500元及監禁14日,緩刑12個月。但當時沒有人向男子提到將來可能會被原告民事追討賠償。
直到2023年8月,該名男子突然收到食環署寄來信件,指要向他追討員工缺勤損失的賠償,共44.3萬元,涉及220天全薪病假,和25萬補償賠償。
據了解,該女助理小販管理主任事發當日後告了110日病假後復工,復工未到一年半,再次請病假338日。她曾多次接受僱員補償委員會覆檢,受傷情況為「胸部及上肢受傷引致精神障礙」。
精神科醫生:創傷後遺症(PTSD)不能單憑傷勢作唯一判斷標準
香港醫學會會董、精神科醫生黎榮謙表示,該「精神障礙」應指創傷後遺症(PTSD),指人經歷受相當程度、時間的威脅、壓力後,持續出現情緒起伏、發惡夢等情況。臨床診斷上,醫生會透過過患者症狀、傷勢、時間長短等,判斷患者是否有該症,又強調不可單憑傷勢作唯一的判斷標準。
被問到今次事件有多大機會引致創傷後遺症,他指未了解事件,但機率「唔敢話無」。他指,一些不愉快的社會事件,例如英國希斯堡球場、蘭桂坊人踩人事故等,都有不在現場的人士,在觀看過事件的片段後,報稱患上創傷後遺症。
患者「病人角色」及「額外得益」會影響康復時間
黎榮謙並指,醫生會以藥物加心理治療方式為病人醫治,有可能會隨時間痊癒,但時間長短,除了創傷程度,亦要視乎病人有否及時獲得治療。他又提到,患者的「病人角色」(sick role)、「額外得益」(secondary gain)等,亦會影響康復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