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婦隨縣政府人員來港活動時涉黑錢被捕 案將轉區院審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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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歲台灣婦今年2月隨國民黨團及花蓮縣政府人員等人來港參予旅遊博覽會,被指牽涉多年前一宗電話騙案並清洗1.5萬美元(折合約11.6萬港元)黑錢,在入境香港時被捕。婦人被控1項洗黑錢罪,案件今(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索取律政司意見後,申請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8日以待轉介文件,被告繼續還押。

女被告陳慧芝,55歲,台灣籍,報稱業務發展。她被控於2019年12月19日,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一筆存於中國銀行(香港)的1.5萬美元款項,全部或部份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些財產。

女被告被指2月隨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花蓮縣政府人員來港參加旅遊博覽會。

案件編號:WKCC72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