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涉濫發免針紙 辯方指被告「耳仔軟」和同情病人 官押後判刑

撰文:陳曉欣
出版:更新:

屋邨診所醫生王秉亮涉在新冠疫情期間,濫發逾6600張「免針紙」,早前在區域法院認罪。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錯誤理解其發出「免針紙」的酌情權,案件原定在今(18歲)就此進行紐頓聆訊,辯方庭上指被告稱記憶力差,自覺沒能力作出合理口供,望法庭接納被告因「耳仔軟」和同情病人犯案,從輕發落。法官郭偉健質疑被告因貪錢犯案,辯方就指收費不足千元,不算高昂。郭官聽畢陳詞押後至7月11日判刑,被告繼續還押。

被告王秉亮,62歲。他承認4項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罪,指他於2022年4月14日、6月2日,以及兩度於6月11日,在香港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即香港政府的電腦。本案為首宗醫生涉濫發免針紙而定罪的案件。

辯方求情指,被告王秉亮因「耳仔軟」和同情病人犯案。(資料圖片)

辯方指 被告記憶力大幅衰退 對事件印象模糊 自覺沒能力在紐頓聆訊作出合理口供

辯方今指,被告表達自己因案件蒙受壓力,出現失眠。被告認為辯方早前求情已表達他所想,被告承認無能力判斷酌情權,他因同情心和「耳仔軟」接受病人的要求,現在知道自己不適合參與接種疫苗計畫。被告亦表示其記憶力大幅衰退,對案發的事印象模糊,思路不清晰,自覺沒能力在紐頓聆訊作出合理口供。辯方續求情指,希望法庭接納他的認罪,從輕發落。

法官郭偉健質疑,被告知道作為醫生須遵守專業守則,問「醫生點可以憑『耳仔軟』無核實就出(豁免)證明書?」,辯方指被告承認未核實病人說法,但強調當時被告面對「有血有肉」的病人請求幫助,被告一時「耳仔軟」而未能夠恪守金科玉律。

法官問被告是否因為貪錢而犯案 辯方指「個問題幾哲學性......我哋需要錢解決生活問題 」

辯方亦提到,被告的疏忽源於沒有細閱衛生署就醫生簽發「免針紙」的指引,以為自己有權簽發。直至電腦系統彈出紅色警告,「被告睇到先如夢初醒,哇原來咁大件事嘅」。辯方指,被告承認其行為屬不誠實,同時強調被告自看到紅色警告那天起,已沒有再簽發「免針紙」。

郭官直問被告是否因為貪錢而犯案?辯方指「個問題幾哲學性......我哋需要錢解決生活問題 」,指被告的診金低於1000元,不算高昂,有人可能連在父親節吃一頓飯也不夠結帳,又指其他涉濫發「免針紙」的醫生更被控洗黑錢。

郭官聽畢陳詞押後至7月11日判刑,被告繼續還押。案件編號:DCCC 11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