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堅被揭破產期內賭錢未申報 被延長破產令18個月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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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因拖欠政府156萬元訟費,於2020年7月被頒令破產,該破產令原定於本年7月自動解除。惟郭涉在破產期間賭錢,並輸掉3.6萬元,但未有作出申報。此外,他亦涉少報收入和盈餘,涉款9.9萬元。破產管理署認為郭不合作,行為並不令人滿意,因此反對自動解除郭的破產令,並申請延長該破產令,案件今(25日)在高等法院聆案官席前處理。聆案官聽取陳詞後,批准破產管理署的申請,把郭的破產令延長1年6個月。

郭卓堅今日缺席聆訊,亦沒有派律師出席,庭上透露郭未有就延長破產令一事提出爭議。

郭卓堅過往經常提出司法覆核,故有「長洲覆核王」之稱,但也因而導致破產。(資料圖片)
郭卓堅2020年被破產後,於2022年曾因免針紙爭議提司法覆核,更曾獲判勝訴。(李澤彤攝)
郭卓堅2024年涉欺詐被捕,之後在長洲警署獲准擔保外出。(黃學潤攝)

郭曾賭錢贏3.2萬後把錢輸光

破產管理署代表指,郭在破產期間不合作,表現不令人不滿意,指郭曾賭錢贏得3.2萬,其後輸光掉,但未有申報。此外,郭少報約9.1萬元的收入,和8000元的盈餘。而郭其後承認,沒有妥善作出申報。因此,破產管理署要求延長郭的破產令18個月。

破產管理署指郭未有作出供款

聆案官問,署方曾與郭進行警誡會面後,郭是否被檢控。破產管理署的代表稱沒有,又透露郭未有作出供款。

聆案官指,郭曾於賭錢時輸掉約3.6萬元。認為郭在破產期間不合作,表現亦不令人滿意,把郭的破產令延長18個月,並由本年7月7日起開始計算。

案件編號:HCB 161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