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職員涉在女同事飯盒下毒 官准招認錄音提堂 案8.12裁決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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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外判員工疑求愛不遂,女同事飯盒下毒粉,令女方一度入深切治療部案今(2日)續。辯方早前反對將被告與女事主父親在教會內的對話錄音呈堂,裁判官余俊翔今批准錄音呈堂。裁定被告表證成立後,被告不出庭自辯,亦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8月12日裁決,被告繼續還押。

被告叶文飛(29歲,無業),被控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指他於2024年11月26日,於欽州街西87號食物環境衛生署2樓休息室内,非法及惡意導致向羅曉諭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

被告叶文飛否認指控,在西九龍法院受審。(資料圖片)
事主父親羅志濂稱被告叶文飛曾稱呼他為「岳父」,他有向被告說:「你諗多咗。」(陳曉欣攝)

被告曾招認在事主飯盒放亞硝酸納

控方早前播放女事主父親羅志濂(音譯)與被告在教會對質的錄音,被告稱他覺事主隱瞞有男友,覺得被「呃感情」而很嬲,認曾在事主飯盒內放了1至1.5克亞硝酸納,又稱他事前搜集過資料該份量不足致死,沒打算「攞佢(事主)命」。

羅父否認氹被告招認

女事主父親在辯方盤問時,承認被告並不知道他們當時有錄音,但他否有「氹」被告招認,強調是以忍耐和愛心,希望被告從實招來,他期間雖有提高聲線並權威地問被告,但羅父稱只是想幫被告說出真話。

辯方指,被告受牧師誘導而非自願地招認,冀法庭拒絕接納錄音呈堂,惟裁判官最後錄音呈堂。

案件編號:WKCC 533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