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訛稱健身教練取醫生紙騙病假54天 案11.24開審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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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看醫生時涉自稱任職健身教練,無法進行輕便工作,藉以騙取54日病假。男警今(2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1項欺詐罪,案件排期在11月24日開審,料審訊2天。
被告譚順維(32歲,警員)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於2019年10月17日,在香港透過欺騙手段,向曾文謙醫生虛稱是一名健身教練,且無法履行輕便工作(light duty),意圖詐騙曾醫生為其發出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2月4日共54日的病假證明,令譚獲益或導致香港警務處或香港特區政府蒙受損失或有重大損失風險。
案件編號:WKCC 205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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