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假資料投保呃佣300萬 警長等6人被控21罪 案件將於區院審理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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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歲男警長涉偕保險代理招攬親友和警隊同袍等充當傀儡保險代理及投保人,以虛假資料作出20項投保申請,詐騙兩間保險公司發放佣金、花紅等合共約300萬元,警長被廉署落案起訴20項欺詐罪及1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案件今(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押後以待準備轉介區院審訊的文件獲批。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6日,6人獲准以3000元至10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6名被告為林顯豪(36歲,偵緝警長)、林的兄長林振邦(39歲,倉務員)、劉臻頤又名劉敏儀(29歲,商人)、林的大嫂余曉丹(34歲,中醫診所助理)、許㦤(46歲,事務律師)及施匡澤(29歲,偵緝警員)。

警長另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

林顯豪被控20項欺詐罪,指他於2016年12月至去年6月期間,與同案5人、保險公司人員及其他傀儡下線代理和投保人,多次向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及中國太平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作虛假陳述,意圖詐騙而誘使兩間公司承保涉案20份保單,並向相關代理支付佣金、花紅及津貼等。

該20項欺詐罪中,其中12項控罪涉及林振邦,4罪涉及余曉丹,許㦤、劉臻頤及施匡澤各涉1項欺詐罪。

林顯豪與劉臻頤另被控1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指兩人於2021年1至5月期間,與該保險公司人員及其他人串謀製造多份虛假文書,包括美國伊利諾大學芝加哥分校證明劉臻頤已獲授經濟學文學士學位及相關成績表,意圖誘使太平人壽香港接受其為真文書。

案件編號:ESCC 263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