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鼎鑫水製造商印章樂百氏變百氏 詐騙迹象明顯 物流署只問沒查

撰文:歐陽德浩
出版:更新:

政府採購冒牌飲用水風波,審計署今日(20日)發表審查報告,揭發物流署由市場調查至風波爆發前,涉及一系列問題,並可歸納為六宗罪。當中,審計署提到,物流署因「情況趕急」,在去年11月市場研究時,只給予名冊上供應商兩周時間回應而非實務手冊的列明的約一個月,又點出該名冊上138個供應商中,沒有來自內地的供應商,但報告未有說明物流署今次「情況趕急」原因及沒詳解名冊沒有內地供應商在今次風波中的關鍵性。

包括前期審核只檢測3項微生物含量,共12種金屬雜質被遺漏;至審批招標文件期間,即使鑫鼎鑫製造商「樂百氏」的印章變成「百氏」,事件明顯是詐騙迹象,但物流署沒再追究,只要求重新提交文件;而鑫鼎鑫後來更換製造商時,曾提交假檢測報告,物流署同樣無追究等;另外鑫鼎鑫屢次違約包括標籤不正確及送水延誤,物流署卻從未發出退貨通知書等。

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為港島和部分離島的政府辦公室供應「鑫樂觀音山」桶裝飲用水,被政府指未能信納可繼續履行合約,早前被即時停用並報警。(資料圖片/廖雁雄攝)
+1

政府8月中成立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由財庫局局長許正宇擔任主席,許正宇今午(20日)在政府總部會見傳媒,公布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提出的先行措施,並發表一份審查文件,列出物流署由市場調查至風波爆發前後的種種問題。

罪狀一︰供應商名冊無內地公司 市場調查僅提供兩周時間

物流署在2024年11月進行市場研究,按物流署供應商名冊,向138個供應商收集市場資料,而名冊上沒有來自內地的供應商和製造商。另外若按物流署的實務手冊,應給予供應商約一個月時間回應,惟物流署因情況趕急,僅給予兩周時間回應。最後僅8個供應商作出回應,當中3個表示有意投標。

審計署在備註中提到,物流署按供應商名冊發出招標通知,而供應商也可向物流署申請入名冊當中,費用全免,即使未納入名冊中,也可在公開招標中投標。然而沒有提及物流署當時為何情況趕急,以及為何突然由不在名冊中的鑫鼎鑫中標。

許正宇10月20日公布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提出的先行措施。(廖雁雄攝)

罪狀二︰僅檢測3項微生物含量 12種金屬雜質被遺漏

根據招標文件,樽裝飲用水的供應須符合香港法例,包括《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以及由食安中心發出的《食品微生物含量招引》。惟審計署發現,物流署今年7月底委聘的獨立認可化驗所,僅涵蓋其中3項微生物含量準則,直至8月13日物流署才得知還要涵蓋另外12種金屬雜質。

罪狀三︰鑫鼎鑫製造商的印章名稱不正確 但沒再追究

物流署發現鑫鼎鑫今年4月25日投標提交的兩份文件中,製造商的印章名稱不正確,「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變成「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其後鑫鼎鑫重新提交文件,雖然這次印章名稱正確,但物流署收到經修訂的文件後再沒有提問。審計署認為事件明顯是詐騙跡象,反映物流署核實投標署資料不足,也欠缺防範詐騙意識。

▼8月20日 海關拘捕鑫鼎鑫董事記者會▼

罪狀四︰鑫鼎鑫董事涉及詐騙案 物流署指無取消資格指引

鑫鼎鑫董事和一名股東2022年因懷疑詐騙案被香港警方拘捕,根據招標文件,如投標者、董事或管理層等相關人士,曾涉及嚴重罪行,且判決在截標日期前5年至批出合約期間作出,政府有權取消投標者資格。惟物流署回應審計署指,沒有相關指引,以及投標者毋須同意刑事定罪紀錄查核。

鑫鼎鑫董事呂子聰8月19日由警方押送到法庭。(資料圖片/廖雁雄攝)

罪狀五︰鑫鼎鑫屢次違約 卻從未發出退貨通知書

鑫鼎鑫未經物流署同意下大量生產不合規的水桶標籤,並送出相關桶裝水;也有多個部門投訴鑫鼎鑫送水延誤;同時鑫鼎鑫又未在限期內繳交約100萬元合約按金。審批署指合約訂有不同條款,若承辦商不按時交貨,物流署可發出「未送貨退貨通知書」,惟署方只多次發出提示,卻從未發出任何通知書。

▼太古可口可樂周五(22日)發布短片「自曝」一桶水究竟如何誕生?▼

+4

罪狀六︰鑫鼎鑫更換製造商交假檢測報告 同樣無追究

鑫鼎鑫8月8日向物流署提出更換製造商,並在8月11日提交檢測報告,由香港標準及檢定中心發出。惟物流署並未收到該檢測中心的確認,已批准將合約更改至另一個製造商,至8月12日該檢測中心的回應指,從沒發出相關檢測報告(即鑫鼎鑫涉及懷疑虛假文件),但署方只要求鑫鼎鑫重交有效的檢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