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有受害人被銀行拒過數予騙徒 竟再找多3間堅持要付款
詐騙案不絕,受害人身陷其中也不知。金管局助理總裁(法規及打擊清洗黑錢)陳景宏表示,過去6個月,銀行業亦協助喚醒80名高風險受騙人士,停止再支付予詐騙分子。這些受害人大多誤墮投資、網戀等騙案,有人被銀行暫停向騙徒過數後,再嘗試透過另3間銀行支付騙款,最終均被拒絕,他提醒市民勿掉以輕心。
警方表示,過往一年持續與金管局及銀行業合作,包括開放更多「防騙視伏器」數據予銀行及儲值卡支付工具營辦商,當業界發現可疑交易時,可即時提醒潛在受害人或尋求警方協助。
銀行及儲值卡支付工具營辦商共同監察可疑戶口交易
今年4月起,警方開放更多「防騙視伏器」數據予銀行及儲值卡支付工具營辦商,業界監察被標示為可疑的戶口交易,當發現可疑交易時,即時提醒潛在受害人或尋求警方協助。截至9月底,已有16間金融機構參與試行計劃,提前發現可疑傀儡戶口或懷疑受騙市民,目標年底覆蓋28間零售銀行及5間主要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
銀行業暫停80名高風險受騙人士交易
金管局持續向銀行更新防騙措施,包括去年12月要求銀行針對授權支付騙案建立動態詐騙交監控系統, 其後發出進一步指引,列明保障客戶及打擊傀儡戶口的做法。過去6個月,在警方協助下,銀行業已喚醒80名高風險受騙人士,停止再支付予詐騙分子。
金管局助理總裁(法規及打擊清洗黑錢)陳景宏表示,該批受害人大多誤墮投資、網戀等騙案,又指有人被銀行暫停向騙徒過數後,再嘗試向另3間銀行支付,最終均被拒絕,避免損失,他提醒市民勿掉以輕心。
警方表示,銀行及警方透過實時偵測及騙案預警識別到的詐騙宗數,今年首9個月錄得2,600多宗,按年增1.6倍。銀行及警方主動識別及介入的個案佔整體個案的比例,由去年首9個月的3.2%,升至今年同期的8.4%,平均損失金額由111萬元,下降三成至今年年同期的79萬元。
11.3起容許銀行分享個人帳戶資料 應對詐騙及傀儡戶口
立法會今年6月通過《2025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在現有企業帳戶資料分享的基礎上,容許銀行之間在特定情況下分享個人帳戶資料,以應對詐騙及傀儡戶口的情況。條例將於11月3日生效,具體操作指引將於短期內刊憲公布。
陳景宏解釋,以往銀行主要分享企業資料,未來將會分享個人客戶的資料。指引列明銀行須制定合適政策及程序,確保分享的資料得到保密,包括列明哪些職員有權限處理資訊分享;分享的客戶資料只能作預防及偵測罪行,不得作推銷用途。
限制在兩個指定平台分享資料 10間銀行已參與涉75%個人戶口
陳景宏續指,所有資料分享只能過在兩個指定平台進行,包括由警方運作的FINEST、以及由香港銀行同業結算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運作的ICLNet平台。前者目前已有10間銀行參與系統測試,以便升級的FINEST平台能順利於年底前推出。
陳說,該10間銀行涵蓋全港75%個人戶口,金管局計劃逐亦增加參與銀行數目,希望佔比超過九成,以加強資料分享成效。
警方升級「防騙視伏App」
為了預防騙案,警方表示將升級「防騙視伏App」,其中會新增舉報種類,當市民收到懷疑詐騙短訊,可在「舉報」功能內上傳短訊畫面截圖,並貼上可疑的電話號碼或連結。舉報平台亦將引入AI分析引擎,判斷風險後會自動納入資料庫,若核實為詐騙網站,其標注警示顏色為紅色「高危有伏」。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警司林焯豪稱,以往警方以人手核實詐騙網站需時1至2小時,應用人工智能後,10分鐘內即可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