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許銳生涉一夜兩性侵女下屬 非禮罪成 官稱下次上庭準備監禁
利達豐環球創辦人許銳生,涉在其房車後座揸30歲女下屬胸部,又在電梯內緊抱她。許否認非禮,更指在車上非禮有難度,形容「要長臂猿先得」,並指事主怕遲早被炒而誣陷。案件今(7日)在九龍城法院裁決,裁判官陳志輝卻相信事主證供,認為許在車上與事主距離不遠,無需擒過去才能觸及,判許罪成。辯方要求判社會服務,陳官卻稱監禁無可避免,把案押後至12月4日聽取求情及判刑,又向被告稱:「到時返嚟係準備監禁㗎啦。」
被告許銳生(66歲,商人),被控2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於2024年7月8日,分別於一輛私家車內及中環雪茄吧The Club de Crown and Barrel內,非禮女事主X,她案發時是被告公司的秘書助理。
辯方質疑保鑣未發現非禮
裁判官陳志輝裁決指,女事主X的證供清晰直接,在盤問下沒有動搖。辯方審訊時質疑,X與被告座位之間的控制台和座位圍邊會頂住被告,若被告伸手去揸X會感到痛,加上X說有爭扎,坐前排的保鑣也沒發現,被告沒可能伸手入X內衣揸胸。
官認為被告伸手侵犯並非不可能
陳官分析指,X稱她只是用手撥開被告,故被告伸手非禮的難度並非極高,且被告沒扣安全帶,兩座位相隔不遠,被告伸手侵犯並非不可能。被告亦沒有作供,無法猜測被告是否會感到痛,即使辯方質疑X被侵犯時沒有大叫,亦不代表沒發生過非禮。每個女事主被侵犯的反應不一,有人會啞忍。
被告稱想向X取雪茄說法站不住腳
此外,X稱下車後與被告前往雪茄吧,她步出電梯時遭被告從後緊抱腰,陳官指閉路電視可見,被告出𨋢後走到X身後,身體貼向X的背部再攬住X,X即時用手擢開被告。若情況如辯方所指,被告只想取回X手持的一袋雪茄,他大可叫X給他,沒理由會那麼突然和迂迴地取,說法站不住腳,認為被告的動作必然有猥褻意圖。再者,X被從後摟腰後,即趁去廁所通知男友,並有閉路電視影片為證,之後亦有去報案。
認為X無原因要冤枉被告
陳官又指,X有通過試用期獲加薪,她與被告沒過節,沒原因要冤枉被告,考慮所有案情後裁定兩罪成立。
辯方指案件對被告及其公司影響大
辯方指,被告沒案底,他個人及公司因案件受到很大影響,冀索取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陳官斷然拒絕,指案情嚴重,判監無可避免,准被告以5萬元保釋候判,期間不得離港。裁判官有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但稱只是作求情之用。
案件編號:KCCC 80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