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放200萬入找換店保險櫃在鄰店被盜 2少年認欺詐判教導所
男子拿200萬現金到找換店買泰達幣,期間被2名少年指示將現金放入「保險櫃」,惟男子之後發現賣家失聯,他要求退款時,驚悉找換店牆壁與鄰店打通,原放在「保險櫃」的現金亦已不翼而飛,兩少年即「捐」入保險櫃逃走,惟一人爬出時被截停,另一人亦稍後被捕。兩少年早前承認1項欺詐罪,案件今(19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鄭念慈指,被告有預謀並夥同犯案,涉款龐大,案情嚴重。二人只是棄卒,考慮到更生對年輕人而言更符合社會利益,判他們入教導所。
兩名被告:梁晉瑋及郭梓浚,均19歲及無業,承認於2024年11月8日連同他人藉欺騙向事主黃偉東,訛稱會提供約25萬泰達幣,誘使事主交出港幣200萬元。
兩被告見事敗捐入保險櫃逃走
案情指,事主在網上聯絡到1人稱可在尖沙咀一間找換店作泰特幣交易,事主跟指示到店舖後,兩被告叫他把將現金放入店內一個「保險櫃」。惟事主放下款項後發現原本聯絡他的賣家失聯,事主即要求退款,並驚悉找換店的牆壁與鄰店打通,兩被告見狀即「捐」入保險櫃逃走,一人爬出時被截停,另一人亦被捕。
有男子曾入鄰並帶走黑色袋
兩名被告警誡下均稱:「我無攞走過啲錢。」他們稱在Facebook找到此工作,每次完成交易可獲1千元報酬及百分之10的佣金。閉路電視顯示,1名身份不詳的男子曾進入找換店鄰店,及後帶着黑色大行李袋離開。
梁稱FB找工時不知是詐騙
被告梁晉瑋的律師求情指,梁起初在Facebook搵工時,不知道是詐騙,他與事主交收時才知,梁所寫的求情信亦反映其悔意。被告郭梓浚的律師則指,求情信顯示郭有悔意,郭母希望兒子儘快獲釋。法庭早前亦有為兩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
官指二人非主謀只是棄卒
暫委法官鄭念慈判刑指,被告最大求情理由是認罪。考慮到涉款龐大,二人有預謀兼夥同犯案,但他們不是主謀,只是棄卒。由於二人年輕及沒案底,更生對他們來說更重要,亦更有利社會利益,遂依報告建議判他們入教導所。
案件編號:DCCC47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