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與智障女友性交 堅稱無辜並指事主應負責 判囚6周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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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裝修工與一名持「白卡」智障女子拍拖並有性交,他又叫這名女友去幫忙他照顧一名女性朋友,該名朋友的16兒子之後亦有與其女友發生性行為。兩男均承認與精神不健全人士非法性交,法庭早前已判16歲少年入獄6星期。裝修工的案件,今(19日)在西九龍法院處理。庭上透露,裝修工在報告稱與事主是情侶,又稱不知事主智障,堅稱無辜更指事主亦應負責。裁判官斥被告圖淡化其罪責,並把罪責推卸給事主,判他入獄6星期。

兩名被告:張子立,43歲,裝修工人,認兩項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罪。控罪指,張於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間,兩度與屬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女子X非法性交。

案中兩名被告都先後在西九龍法院認罪,及被判囚6星期。

16歲男被告早前已被判囚6星期

16歲何姓男生,早前亦承認兩項相同罪名,指他於2022年3月20日與2022年4月14日之間,分別在尖沙咀國際廣場的殘厠,及重慶大廈的單位內,與X非法性交,何早前已被判囚6星期。

張在未使用安全套下與X性交

案情指,29歲女事主X,2019年被診斷出智力障礙,並持有殘疾人士登記證(俗稱白卡)。她在2020年透過社交平台Facebook認識張,X後來要求張與她發展成情侶,兩人並曾約會,在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之間,張曾在未使用安全套下與X發生性行為。

何曾帶X到商場殘廁性交

X在2022年3月按張的要求,到重慶大廈照顧一名懷孕的女性朋友。X到單位後,遇上該女性朋友的兒子,即本案姓何的16歲男被告。何把X帶到尖沙咀商場的殘厠,脫去X的衣服,要求X躺在地板上,並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與X性交。何另曾在重慶大廈與X性交。

兩被告警誡下均稱知X智障

X在同年3月到張的寓所時,遭張的同行人士襲擊,最後報警。X向社工透露曾與人性交。張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知X有智力障礙,但仍與X發生性行為。何被捕後在警誡下稱,張曾告知他X是智障人士,但何未有直接向X確認。

張認為X需承擔責任

法庭早前為張索取感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惟報告指張拒絕家訪,又不肯接受感化,欠債40萬不準備還款,並認為X亦需承擔責任等。

張的律師解釋指,被告學歷有限,表達能力差,溝通上有限制,指張不想家訪只因不想家人知悉事件,不知家人能否承受。又指張有在於茶餐廳當侍應,非沒有還債打算。儘管張聲稱不知X智障,又指X要負責,但指其説法只是認罪前的演繹。

官斥被告想推卸責任給事主

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張聲稱與事主X是情侶,卻稱不知X是智力障礙人士,更想將責任脫卸給她而指自己無辜。張在報告表明不願意接受感化及輔導,與本案其他被告仍有聯絡,認為張是想企圖淡化其違法行為,並把責任推卸給事主,又指張沒有穩定工作及規律生活,有刑事定罪,並有酗酒及毒品問題,最後判張入獄6星期。

案件編號:WKCC224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