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疑不滿少年教路兼求加速 涉多番回應咪X嘈 否認講粗口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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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凌晨接載一名16歲少年時,疑不滿少年教路及嫌他駛得慢,涉多番向少年說:「你咪X嘈,我識行。」又說:「我大X把錢,我唔會收多你一蚊。」後來少年要求到警署,並要求收據,司機涉拒提供並即按下重設。司機否認指控,案件今(2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司機自辯時自稱斯文人,不會講粗口,又稱若他「大把錢」就不用捱更抵夜。他又解釋因打印設備無紙才未提供收據。裁判官把案押後至下周一(29日)裁決。

被告甄根海,約八十歲,被控拒絕發出的士車費收據,以及無禮貌及不守規矩兩罪。他今未有律師代表,親自應訊。

被告甄根海否認向乘客講粗口。(朱棨新攝)

吳指示所行路線被罵咪X嘈

吳姓證人透露,他案發時16歲。2024年9月21日凌晨約2時45分,他在深水埗欽州街乘搭被告駕駛的的士,要求前往麗閣邨。吳指示被告如何前往該處,被告回應:「你咪X嘈,我識行。」

要求司機加速再被罵

吳又指,當時路面暢順,惟的士只是以時速20、30公里行駛,他要求加速,被告回應:「咪X嘈。」至的士駛至南昌街時,吳再要求被告加速,被告謂:「你咪X嘈啦,我大X把錢,我唔會收多你一蚊」。吳認為被告是故意不加速,便要求改為前往深水埗警署。在前往警署途中,被告仍然稱:「我大X把錢。」

要求收據被告即按重設掣

吳下車後到警署報案,投訴被告的態度。警員到警署外調查時,吳著被告先停的士計程錶。惟被告未有理會,並向吳粗言穢言。當時計程錶顯示車費為66多元,吳先付100元,並要求被告提供收據。被告表示未能提供收據,又在計程錶按下重設。吳指,至今他仍沒有收到收據。

影片見被告指吳玩嘢

庭上播放吳在警署外拍攝的影片,吳在片段中多番要求取得收據,被告則指吳「玩嘢」。吳在盤問時同意,被告有找錢給他,但吳沒有收取,被告便把該些錢放在警署門外。

被告否認慢駛反指吳發爛渣

被告自辯時稱,他當時以時速50公里駕駛的士,沒有開車太慢,反指吳在途中曾兩次要求停車,其後表示要前往警署,被告不知發生何事。又指在警署外,吳「發爛渣」,不停用手機拍攝,並要求收據,被告解釋因打印設備沒有紙,所以未能提供。

自稱斯文人不講粗口

被告多番否認曾經講粗口,並說:「我都唔講粗口。」又稱:「我有講過,(就)全家死晒……我哋斯文人,邊會講粗口。」他亦否認聲曾言他「大把錢」,謂:「(若果)大把錢,我唔洗做啦,捱更抵夜,大把錢,去瞓覺啦。」

控方指影片拍到被告講粗口

控方盤問時指,被告在片段稱:「錢,我大X把。」被告否認,但認未有開出手寫收據,但指因吳沒有作此要求。

被告稱三更半夜有客已好開心

被告又說:「做我哋呢行好悽慘。」他稱同時遇上很多無理乘客,他當了50多年的士司機,從沒有案底。他又說:「半夜三更,有個客已經好開心。」重申他不會做出涉案行為。

案件編號:KCS 1073、107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