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訛稱健身教練騙病假 辯稱怕起底說謊 官斥一堆謊言囚6月
男警2019年患小腸氣看病時,涉向醫生虛報任健身教練,不能做輕便工作,從而獲批更長病假,騙取約4.6萬元薪酬。男警否認欺詐,他否認曾向醫生稱因社運不想上前線才說謊,並稱一直想入速龍小隊,因怕遭醫護「起底」才未透露真實職業。案件今(3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陳慧敏直指被告辯辭是一堆謊話,不合邏輯,裁定他罪成,又指案發時正是社運高峰時期,警員當時疲於奔命,被告卻選擇放假,他經審訊後裁定罪成,反映他沒有悔意,判他入獄6個月,並拒絕讓被告保釋等候上訴。
被告譚順維(32歲,警員)被控1項欺詐罪,指他於2019年10月17日,向曾文謙醫生虛稱是一名健身教練,且無法履行輕便工作,意圖詐騙曾醫生為其發出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2月4日共54日的病假證明,令譚獲益或導致警隊及政府蒙受損失。
指醫生誇大說法屬片面之詞
裁判官陳慧敏裁決時指,辯方指曾醫生為避免被批評濫發病假,才誇大被告的說法,以合理化他沒有向被告詳細問症,惟陳官認為這是辯方片面之詞。被告在2019年首次求診,當時醫生並不認識被告,雙方不涉利益輸送,認為辯方的說法不成立,醫生的作供亦合情合理,盤問下沒有動搖,亦有清楚交代事件,接納醫生是誠實可靠的證人。
報告指被告任健身教練
陳官又指,被告否認他曾對醫生稱無法進行輕工,但被告的醫生關報告卻指,被告的職業為健身教練,被告自辯時稱:「無諗咁多。」陳官認為這說法違反常理,完全不合邏輯。若然屬實,被告最少應向醫生詢問記錄是否出錯,但他未有這樣做,故唯一的推斷是,這就是被告曾對醫生自稱健身教練,同時亦印證了醫生的說法。
稱擔心被起底是狡辯
陳官又指,被告與其上司的通訊記錄顯示,被告曾稱:「因為嗰時撞正踏浪者行動,所以話係健身教練。」陳官認為,此訊息印證了醫生供認,倘若被告並非因不想上前線而向醫生虛報,他應會向上司解釋。被告解釋他訛稱是健身教練,因他憂慮醫生的政治取向,故他亦沒有提過不想上前線。但陳官認為這解釋與記錄有不能磨合的分歧,他聲稱擔憂醫護人員會「起底」的說法,只是牽強的狡辯。
指被告說法是一堆謊話
陳官稱,被告曾因腳傷獲輕工紙,反映他對此並非毫無認知,他卻要求更長的病假,說法與他早前作供指,做警察非為「呃假呃錢」的說法矛盾,認為其說法一堆謊話,不值得信賴,拒納其證供,認為他是蓄意欺騙醫生,訛稱自己為健身教練,令香港警務處或香港特區政府蒙受損失,裁定被告欺詐罪成。
求情稱做特警夢碎
辯方求情指,被告自2013年10月起加入警隊,曾在休班時拘捕盜竊犯人,事後沒有申請加班津貼,亦因事件獲嘉許。辯方續指,被告因案件承受巨大壓力,罪成後前途盡毀,做特警夢碎,家庭失去經濟支柱,令父母憂心,案件由被告患病引起,當中不涉及假文件,望法庭可考慮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官指患小腸氣可要求輕便工作
陳官認為,案件發生在2019年,當時香港社會動盪不安,作為警察有壓力可以理解。被告患有小腸氣可以要求較輕便工作,起碼可以令警隊釋出人手,安排其他同事上前線,惟被告選擇放假,且他是在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反映沒有悔意,不會考慮社會服務令。
聲稱不想上前線削弱公眾對警方的信心
陳官判刑時指出,被告在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反映沒有悔意,是有計劃有預謀犯案。2019年是社會事件高峰,港人難以忘懷,警察當時疲於奔命維持社會秩序。警隊可遷就警員的身體狀況作安排,令他可短期內從事較輕工作,直至可恢復正常職務。被告卻向醫生表示因社運不想上前線,削弱公眾對警方的信心,亦破壞警隊對他的信任,故監禁是唯一的選擇,判其6個月監禁。
案件編號:WKCC205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