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涉煽動人投白票 辯方指控方文件逾2000頁 官准案押後訊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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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涉多次透過社交平台發布言論,煽動市民在選舉日不投票或投白票,被國安處起訴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今午(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辯方庭上透露,控方文件達兩千頁,需時考慮及給予法律意見,故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7日,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還押候訊。

被告林宗明在西九龍法院提訊。(資料圖片 / 梁碧玲攝)

被告涉在1年2個月內多番發布煽動刊物

被告林宗明(68歲,退休人士)被控1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指他於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11月1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 Facebook發布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

(a)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b)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

(c)引起特區不同階層居民間或中國不同地區居民間的憎恨或敵意;

(d)煽惑他人在特區作出暴力作為;及/或

(e)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案件編號:WKCC529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