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家長認曾刪除疑含行賄內容的對話 稱願協助控方 判刑押後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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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家長涉欲以1萬元行賄廠商會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以安排其子入讀該校中二,助理校長拒收並匯報事件,惟助理校長事後疑聯繫家長,並要求她刪除政的對話證據。女家長早前認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原定今(31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控方指女家長同意協助控方指證同案另一被告,裁判官賈有方把案件押後至2月12日,與本案首被告的答辯一同處理,女家長續准保釋。

女被告蔡鈺(38歲)早前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指她於 2024 年 9 月 12 日在港作出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即銷毀或干擾廉政公署就她被指稱貪污的調查資料。

女被告蔡鈺認妨礙司法公正罪,現正為控方錄口供,官准判刑押後。(陳蓉攝)

或需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

控方指,蔡同意協助控方,現正錄取證人口供,右同案另一被告不認罪,蔡或需以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故要求判刑押後。

兒子拒考入學試只准讀中一

蔡早前承認的案情指,蔡鈺的兒子獲分配廠商會蔡章閣中學的中二學位。該校助理校長於2024年7月底審閱學歷文件後,要求其子入學試合格,方可入讀中二,惟其子拒絕應考,故最獲安排讀中一。

願給1萬但助理校長拒收

同年8月初,蔡透過電話通訊軟件與助理校長溝通,要求安排兒子入讀中二。蔡其後透過向助理校長發送1萬元人民幣,但助理校長拒絕接受並匯報事件。

酒店會面後刪除訊息

廉署介入調查期間,曾提醒蔡切勿刪除有關訊息,但二人其後在內地酒店會面,有人涉叫蔡刪除電話訊息,又建議她不要到香港以避免廉署調查。

同案被告孔少丹,50歲,助理校長,被控1項妨礙司法公正,案件將於明年2月12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TMCC200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