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家長為子升學私下找助理校長幫忙 認曾按要求刪訊息 認罪候判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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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會蔡章閣中學一名女家長,想兒子入讀該校中二,惟兒子不肯去考試只准讀中一,女家長涉私下聯絡該校助理校長,其後獲告知其子只要出席考試即可,她事後曾透過支付工具付1萬人民幣給該助理校長。惟該助理校長後來約她到內地酒店見面,並叫她刪掉資料及在內地避一避。女家長今(19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認妨礙司法公正罪,裁判官把案押後至12月31日判刑。
女被告蔡鈺,38歲,學生家長,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同案被告孔少丹(50歲,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未答辯,案件將於12月11日再訊。
蔡的兒子拒絕考試只獲安排讀中一
案情指,案發時蔡鈺的兒子獲分配2024/2025學年廠商會蔡章閣中學(蔡章閣中學)的中二學位。該校助理校長於2024年7月底審閱蔡鈺兒子的學歷文件後,要求他入學試合格方可入讀該校中二。蔡鈺兒子因拒絕應考,獲安排讀中一。
蔡聯絡孔要求安排其子讀中二
同年8月初,蔡鈺透過電話通訊軟件發送訊息給孔,求安排兒子入讀中二。孔後來基於學位情況,告訴蔡鈺只要其子出席考試,便可入讀中二。蔡鈺得知安排後,透過支付工具付孔1萬元人民幣,但孔拒絕。
蔡及孔曾在內地酒店見面
廉署調查發現,孔於同年9月12日主動約蔡鈺到內地一間酒店會面。蔡鈺承認於同日有應孔要求,兩人在酒店見面後亦有共進晚餐。期間,孔告知蔡鈺廉署正調查她發送1萬元人民幣的貪污事件,廉署亦會聯絡蔡鈺進行會見。孔著蔡鈺刪除二人先前所有電話訊息,蔡鈺其後應要求刪除相關訊息。孔並建議蔡鈺不要到香港以避免廉署調查。
案件編號:TMCC200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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