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與學生家長涉銷毀貪污證據 遭告妨礙司法公正

撰文:賴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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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廠商會蔡章閣中學中一學生的家長,去年8月向該校助理校長支付1萬元人民幣,要求對方安排其兒子入讀中二級。該名助理校長拒絕接受這筆款項,並轉告校長,惟他其後涉嫌與學生家長商討刪除有關電話訊息。廉署今日(29日)落案起訴二人,控告他們涉嫌妨礙司法公正,銷毀貪污證據,干擾廉署刑事調查。案件今日下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

廉政公署今早(29日)落案起訴一名廠商會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以及一名家長。(資料圖片/蘇煒然攝)
廉政公署今早(29日)落案起訴一名廠商會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以及一名家長。(網上圖片)

涉事者為廠商會蔡章閣中學一名50歲的助理校長孔少丹,以及一名38歲的學生家長蔡鈺,他們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違反普通法。

涉案家長兒子原須入學試合格方可讀中二 因拒考獲安排讀中一

根據案情,蔡鈺的兒子獲分配2024/2025學年蔡章閣中學的中二學位。該校助理校長孔少丹於2024年7月底審閱蔡鈺兒子的學歷文件後,要求他入學試合格方可入讀該校中二,蔡鈺兒子因拒絕應考而獲安排入讀中一。

涉案校長後通知出席考試便可讀中二 家長送萬元人民幣 校長拒收

蔡鈺同年8月初透過電話通訊軟件發送訊息,要求孔少丹安排兒子入讀中二。基於學位情況,孔少丹後來告訴蔡鈺,只要其兒子出席考試便可入讀中二。蔡鈺得知安排後透過支付工具向孔少丹發送10,000元人民幣,孔少丹拒絕接受,並於8月下旬向校長匯報事件。

廉署展開調查 提醒電話訊息是貪污證據勿刪除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廉署人員於同年8月26日會見孔少丹,指他與蔡鈺之間的電話訊息是貪污證據,提醒他切勿刪除有關訊息。

兩人見面時涉商討刪除訊息 涉案家長最終刪除二人所有訊息

不過,於同年9月12日,蔡鈺應孔少丹的要求見面時,他們涉嫌商討刪除蔡鈺的電話訊息。與孔少丹會面後,蔡鈺刪除二人先前所有電話訊息。

控罪指兩名被告涉嫌於2024年9月12日妨礙司法公正,銷毀或干擾廉署就蔡鈺被指稱貪污而進行的刑事調查的資料。該案件將於今日下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