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熱氣球節「吹脹」 中環海濱活動空間招標加辣 承租人須問責
去年9月在中環海濱活動空間舉行的「香港熱氣球節」淪為「有得睇無得坐」,數百名購票人士投訴。地政總署今日(5日)公布中環海濱活動空間新租約招標,加入新條款,要求承租人租出場地前舉辦活動前,須先行評估申請者的背景、舉辦活動的能力等,並需密切監察活動籌備過程。
新租約同時招標技術建議的評分比重由從前的40%增至70%,並要求承租人每年須繼續有最少約三成日數舉辦開放活動,若日數不足須向政府支付補償金額。承租人又需一年內要提供不少於100平方米樓面恆常餐飲設施。
▼2025年9月4日 「香港熱氣球節」開幕不獲批載客升空▼
續採用「雙信封制」 技術建議比重由40%增至70%
中環海濱活動空間現有租約將於今年6月30日結束。發展局今(5日)公布,地政總署正就新租約公開招標。
發展局指,政府一直以來透過由外間團體承租中環海濱活動空間的管理模式,成就多項大型盛事,今次招標繼續採用「雙信封制」,但技術建議的評分比重由從前的40%增至70%,價格建議只佔30%。技術建議除考慮活動是否多元、能否提升海濱活力外,亦會考慮活動對訪客的吸引力,以繼續支持盛事經濟。
新增規定一年內要提供不少於100平方米樓面恆常餐飲設施
此外,承租人需在新租約開始後一年內,開始在用地以北接壤海濱長廊地帶,提供不少於100平方米樓面的恆常餐飲設施;並且每年須繼續有最少約三成日數舉辦開放活動。如活動空間內有不少於約三分之一的範圍連續3日或以上未有舉辦活動或租出,承租人需開放該部分場地供公眾免費享用。
去年「國際熱氣球節」因未獲牌照不能載客 消委會接逾330宗投訴
去年9月初在中環海濱活動空間舉行的「國際熱氣球節」,以載人乘坐熱氣球為賣點。最終四日活動因未獲牌照不能載客,鬧得滿城風雨。消委會共接獲超過330宗相關投訴個案,涉及總金額逾33萬元,最高金額的個案為10,000元,涉及「不滿未有升空體驗」。主辦機構盛事(亞洲)有限公司於9月7日宣布所有門票可全額退款。事件令人關注地場承租人監管活動主辦機構責任。
加入條款指明承租人批准活動前須評估申請者背景及能力等
發展局是次招標加入條款,強化租約承租人對日後活動舉辦方的監察角色,包括:
.要求承租人接納活動舉辦方的場地租用申請前,須先行評估申請者的背景、舉辦活動的能力、活動可行性等,並按時向發展局提交評估報告;
.需密切監察活動籌備過程,例如活動安排是否符合原先建議、能否如期申領牌照或許可,以至門票出售安排等,並適時通報發展局;
.規定承租人及活動舉辦方須在開展活動前和發展局舉行三方會議,以便確立最後階段的情況和部署。
舉辦開放活動日數不足 承租人每少一日需繳交相等於10%月租
標書規定承租人每年須繼續有最少約三成日數舉辦開放活動。發展局表示,新租約會引入條款,規定承租人如每年出租該場地舉辦活動的日數未能達到其承諾的日數,須向政府支付補償金額,每少一日需繳交相等於10%月租的款項。
中環海濱活動佔地3.7公頃,目前將於今年6月30日完結,預計新租約將於4月批出並由6月開始,為期5年,比以往的3年延長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