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減免申請地點指示混亂、分批預約宣傳欠清晰 長者批奔波折騰

撰文:許湖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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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營醫療服務今年起實施新收費,同時放寬醫療費用減免門檻,截至上星期五,醫管局接獲逾五萬宗醫療費用減免申請和查詢,當局指大部份已完成處理,料合資格人數由30萬增至140萬。不過,不少市民反映申請過程奔波,例如減免地點指示混亂,被逼「摸門釘」,且手續頻繁,分預約申請和資產審批,有人即使成功申請,前後到場四次,形容不便行動有障礙人士。

有市民亦不滿減免申請安排的資訊不清晰,到場後始發現只限1月至3月覆診的病人申請,不接受提早預約,批評政府無清楚宣傳交代分批預約時間,形容「政府係咪玩我?」。

醫管局表示,在公營醫療收費改革正式實施前,已與社會福利署保持溝通,以確保適時處理市民有關醫療費用減免的申請。為進一步縮短處埋時間,已預約於公立醫院或家庭醫學診所應診的病人,均可於就診前兩個月到各公立醫院或診所的醫務社會服務部或專責隊伍提交相關申請。

社署於上水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門外,有市民及長者打算申請醫療費用減免但「摸門釘」。(鄭子峰攝)
北區醫院,見到醫院內外都有綠色告示展示「醫務社會服務 醫療費用減免服務站」,並接受「2026年1月至3月覆診的費用減免預約」,服務站外有約10人排隊等候查詢及申請。(鄭子峰攝)

政府去年公布醫療改革方案,多項公營醫療服務都在今年陸續加價,包括公院急症室收費加至400元等。同時,當局放寬醫療費用減免門檻,低收入人士、長期病患者及貧困年長病人只要符合資產限額資格,均可獲得部份或全額減免。不過,部份申請醫療費用減免的市民反映申請過程奔波,資訊混亂。

社署於上水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門外張貼告示,申請醫療費用減免需到公院申請。(鄭子峰攝)

網頁指社署中心可申請 到場被拒險「摸門釘」

其中,申請減免手續的地點,出現不同版本。根據醫管局網頁,市民可到公立醫院及診所的醫務社會服務部、社署綜合家庭服務中心辦理申請;不過,記者今日上午到社署其中一間上水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門外貼出告示,指申請人應到應診的公立醫院申請。

有到場長者反映幾乎「摸門釘」。年屆66歲的劉女士表示,上星期五(2日)曾到威爾斯親王醫院覆診,即場排隊申請減免,當時人數眾多,排隊逾2小時後,卻被公院職員拒絕辦理申請,對方稱要到就近社署才可申請。不過,她今日前來社署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後,社署職員卻稱她應到覆診所在的醫院申請。

(醫管局網頁截圖)

長者呻靠長津度日難抵醫療加價

幸好,劉女士最終獲社署職員酌情處理,填寫申請表格後1小時,再前來櫃位,以確認是否符合資格申請。

她批評,各部門就申請地點的指示混亂,「有少少亂亂哋咁樣囉……變相兩頭揗都唔知邊度,訊息有啲模糊囉。」她續指,「唔知佢哋(政府部門)點樣去分配流程,如果你話喺附近住嘅去返附近搞係應該嘅,都係有關部門嚟㗎嘛,冇理由唔係上水係威院…」

劉女士今年起每月要到威院覆診,她指自己沒有工作收入,公院加價後,未計其他配藥、化療等,單計打針每月花費350元,比起以往貴不少,「我哋冇收入係靠政府嗰四千幾蚊(長者生活津貼),咁你話我夠唔夠(生活)呢?」

她希望能盡快申請醫療減免幫輕負擔,「加咗價變相啲人緊張咗,包括我自己在內…而家我差唔多個個月都要去睇,差唔多個個月都要幾舊水,真係需要呢嚿錢囉」。

社署於上水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門外,有市民及長者打算申請醫療費用減免但「摸門釘」。(鄭子峰攝)

病人批申請地點指示混亂、手續頻繁 需「行幾轉」

有長者與劉女士也有相同經歷,前往社署申請後不果,轉到公院提交申請,不過,仍然大呻要「行幾轉」。

居於上水的萬女士,今日中午到北區醫院領取減免證明書。她表示,之前得悉合資格申請豁免後,早在上月先到上水社署申請,惟當時職員稱專科覆診病人,一定要到北區醫院申請,於是她同月轉到北區醫院申請,當時輪候約兩小時。

萬女士指,今日排隊等候約15分鐘,便成功領取證明書,但獲告知4月要再次親身到醫院,核查資產是否符合資格,即整個流程,她須親身到社署、醫院四次,以處理減免申請。萬女士指,自己行動不便,但仍有些餘力過來申請,但相對部份長者則較為不便,「對我嚟講又唔算啲咩,但係如果有啲長者好論盡就比較麻煩啲囉,要行幾轉唔係一次過做晒,又要銀行簿資產啦,同埋差餉嗰啲錢全部都要影印。」

成功申請的萬女士到北區醫院領取減免證明書,她對要分多轉申請會對行動不便的長者較為麻煩。(鄭子峰攝)
北區醫院,見到醫院內外都有綠色告示展示「醫務社會服務 醫療費用減免服務站」,並接受「2026年1月至3月覆診的費用減免預約」,服務站外有約10人排隊等候查詢及申請。(鄭子峰攝)

目前預約僅限首季覆診病人 家屬批無清楚交代分批預約

記者在北區醫院觀察,醫院內外都有綠色告示,標示「醫務社會服務 醫療費用減免服務站」,並接受「2026年1月至3月覆診的費用減免預約」。

有讀者向《香港01》反映,費用減免預約目前只限1月至3月覆診的病人,即3月之後覆診的病人不能提前申請,批評政府早前公布公院收費調整方案時,未有清楚提及要分批處理減免申請時間表,且申請地點指示混亂,令人感到折騰。

醫院告示指,目前只接受1月至3月覆診的費用減免預約。(許湖洪攝)
北區醫院,見到醫院內外都有綠色告示展示「醫務社會服務 醫療費用減免服務站」,並接受「2026年1月至3月覆診的費用減免預約」,服務站外有約10人排隊等候查詢及申請。(鄭子峰攝)

該讀者表示,星期一(5日)帶同年長母親,到醫管局位於北區的家庭醫學綜合中心覆診,本來打算申請5月覆診的醫療費用減免證明書,卻被告知要到社署申請。

當他們到社署辦理,又獲通知只接受最近2個月覆診的費用減免申請,着他們3月再來更新申請,「其實係白行一轉嘅,你邊度有資料講過話只係接受兩個月申請,唔可以預先三個月、四個月申請啊?」該讀者形容不理解政府的申請安排,「你喺度耍我唔緊要啊,但係你唔俾人提早申請係咪玩嘢先?」

翻查資料,醫管局官網有關減免申請,未有清晰提到按覆診時間分批處理申請;但根據政府新聞稿,則曾提及「最早可分階段」於去年十一月起預先提交申請,即病人如已預約於今年1月或2月在公院應診,可於就診前兩個月提交所需證明文件。

北區醫院,見到醫院內外都有綠色告示展示「醫務社會服務 醫療費用減免服務站」,並接受「2026年1月至3月覆診的費用減免預約」,服務站外有約10人排隊等候查詢及申請。(鄭子峰攝)

醫管局確認病人可於就診前兩個月提交相關申請

醫療費用減免預約申請安排目前是否只限1至3月覆診的合資格病人、3月後覆診的病人預約申請是否暫未能處理?醫管局今晚表示,醫療費用減免機制經優化後,已設立專責隊伍,協助病人處理申請醫療費用減免的相關事宜,為進一步縮短處埋時間,醫管局建議無論是已預約於公立醫院或家庭醫學診所應診的病人,均可於就診前兩個月到各公立醫院或診所的醫務社會服務部或專責隊伍提交相關申請。

局方表示,有經濟困難的病人,如需即日或緊急接受治療,專隊亦會提供協助;已預約於家庭醫學診所應診的病人,可於就診前兩個月到社署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或其他指定服務單位提交相關申請。

已批出3.8萬減免申請 8400宗「有條件減免」申請

醫管局表示,截至星期一,當局共批出約38,000宗減免申請,當中包括超過29,000 宗已完成評核及批出正式減免證明書的個案,最長可獲18個月的正式醫療費用減免。

另外,醫管局表示,已批出約8,400宗「有條件減免」申請,即有關病人未能提交證明文件做經濟審查,但獲彈性安排處理,可即時獲得醫療費用減免。至於申請地點指示問題,醫管局僅提醒病人申請醫療費用減免所需提交的證明文件,與申請其他社福或政府資助計劃相同。

醫管局表示會繼續與社署合作,並保持密切溝通,在可行的情況下將部分申請分流至醫院或診所的醫務社會服務部或專責隊伍處理;亦會加派人手,為有需要市民提供即時協助,確保各項服務繼續運作暢順,以及病人不會因為經濟困難而得不到應有的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