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扯女嬰手腳兼推落床 主人查CCTV揭發 官斥非單一事件囚5月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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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籍女傭涉在跑馬地住宅任職約3個月,在照顧一名11個月大女嬰時,拉扯女嬰的手腳和頸,又把嬰兒推倒在床上,令她頭部撞落床墊。菲傭今(9日)在東區法院承認1項虐兒罪,並稱她因未適應工作環境而犯案。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受害女嬰未滿1歲,十分脆弱,被告拉扯他的四肢,又拍打其背部,虐待行為亦非單一事件,認為涉違反誠信,案情嚴重,判囚5個月。

女被告A.J.B(41歲,家務助理),被控1項對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指她於2025年11月11日,在跑馬地某住宅單位內,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11個月的兒童或少年人,即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女菲傭AJB在東區法院承認虐兒,判囚5個月。

稱因工作壓力及未適應而犯案

辯方求情指,被告首次來港擔任家務助理,因工作壓力及未適應環境而犯案,對受害女嬰及家人感到愧疚,而女嬰的醫療報告反映,被告的行為未有對他造成嚴重傷害。

官斥虐待行為非單一事件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被告受僱照顧該名女嬰,案件涉及違反誠信。案發時女嬰未滿1歲,十分脆弱,被告拉扯他的手腳,拍打其背部,將女嬰摔向牆壁,會對女嬰造成傷害,其虐待行為亦非單一事件,認為案情嚴重,判囚5個月。

祖母見女嬰異常並有嘔吐起疑

案情指,涉案女嬰在2024年12月下旬出生,案發時未滿1歲。被告在2025年8月受僱照顧該女嬰。

案發當日,女嬰的祖母發現她情緒不穩,頭部兩度出現持續10至15秒的異常抖動,亦有嘔吐情況,遂告知女嬰母親。在查看閉路電視片段後,發現被告曾拉扯女嬰的上身、頸部及手腳、拍打背部,以及推倒她令其頭部撞到床墊上,於是報警處理。菲傭其後被捕,在警誡下她承認因情緒困擾而施虐。

案件編號:ESCC294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