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費用減免|醫管局已批出逾5.4萬宗申請 日均接獲5000個案

撰文:林子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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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營醫療服務1月1日起實施新收費,同時放寬醫療費用減免門檻。醫管局今日(10日)表示,至今已批出超過5.46萬宗醫療費用減免申請。另外,近日每日平均接獲約5,000宗申請,平均約八成五個案獲批減免,部份聯網接近九成,並可於即日獲發醫療費用減免證明書。

北區醫院中,內外都有綠色告示展示「醫務社會服務 醫療費用減免服務站」,並接受「2026年1月至3月覆診的費用減免預約」,服務站外有約10人排隊等候查詢及申請。(資料圖片 / 鄭子峰攝)

醫管局發言人表示,局方近日每日平均接獲約5,000宗醫療費用減免申請,根據批核紀錄,平均約八成五申請個案成功獲批減免,部份聯網更接近九成,並可於即日獲發醫療費用減免證明書。

如果病人於申請時未帶齊所需文件,最快可於約15分鐘獲發「有條件減免」醫療費用減免證明書,可即時使用減免醫療費用,確保病人不會因為有經濟困難而未能接受適切的醫療服務。

北區醫院中,內外都有綠色告示展示「醫務社會服務 醫療費用減免服務站」,並接受「2026年1月至3月覆診的費用減免預約」,服務站外有約10人排隊等候查詢及申請。(資料圖片 / 鄭子峰攝)

醫管局又表示,至今已批出54,658宗申請,包括33,759宗已完成評核及批出減免證明書。病人交齊文件下,約一小時內可完成辦理申請手續獲發減免證明書。

若病人未能提交所需證明文件但急需使用醫療服務,醫管局亦會彈性處理,病人只需簽署聲明書表示經濟狀況符合減免資格,最快亦可於15分鐘內獲批「有條件減免」申請。醫管局已批出20,899宗「有條件減免」證明書,病人須在3個月內補交相關文件作經濟評估。如病人未能於限期內提交文件或未符合相關申請資格,屆時必須清繳所有應繳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