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囚犯夏天不許穿短褲 鄒幸彤指歧視 覆核懲教署做法敗訴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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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因涉支聯會案被還押,惟她覺拘留期間,懲教署規定女囚犯只能在晚間活動時穿著短褲,夏天日間活動必須穿長褲,認為涉嫌歧視女囚及違憲,去年提出司法覆核。案件今(13日)在高等法院下判辭,法官高浩文駁回鄒的申請,並要她支付訟費。
申請人鄒幸彤,答辯人懲教署署長。入稟狀指,鄒自2021年9月10日起在大欖女懲教所還押。根據署方政策,男囚犯在夏天可穿短褲,冬天可穿長褲,女囚犯一年四季在日間只能穿長褲,只有晚間活動及運動時可穿短褲。
案件編號:HCAL152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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