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死因庭裁定39名遇難者非法被殺 家屬對裁決不感意外

撰文:董素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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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發生至今已有13年,事件有39人喪命,死因研訊今(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裁決,裁定全部遇難者「非法被殺」。有死者家屬表示,對裁決感到「完全唔意外」,會待判詞宣讀完畢再作表態。

「南丫海難」死因研訊今(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多名遺屬到庭聽取裁決。圖為在海難中失去哥哥及侄女的徐志盛。(黃寶瑩攝)
「南丫海難」死因研訊今(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多名遺屬到庭聽取裁決。圖中為在海難中失去哥哥及侄女的徐志盛。(黃寶瑩攝)

「南丫海難」發生在2012年10月1日晚上,當時124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搭船隻「南丫四號」,從南丫島出發前往維港觀賞國慶煙花,惟船隻啟航不久後,被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船身,並於118秒,即兩分鐘內沉沒,最終導致39人喪命。

死因庭於2020年決定無須召開死因研訊,3位家屬入稟高院,要求下令召開死因研訊,但在2022年被一度駁回,其後於2023年上訴得直。死因研訊於去年5月召開,聚焦的6項議題,包括:

・「南丫四號」及「海泰號」的造船公司財利船廠,是否早就知悉「南丫四號」船身需要安裝水密門?

・財利製圖員張福初在計算破艙穩定性時,發現「南丫四號」沒有安裝水密門,與圖則不符,但只依賴上司JA Leizaola處理問題,是否涉及推卸責任?

・案發時「海泰號」船身有否加固鋼板?

・「南丫四號」的船艙圍版高度是否過低?

・「南丫四號」的艙壁有否進行年度或兩年一次檢驗?

・海員工作時間是否過長?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裁定,39名死者中的36人死於溺水,其餘3名死者,包括區曉霖、許嘉偉及徐凱盈死於多處受傷。

周官又指出,由於「海泰號」船長已經於刑事審訊中被裁定39項誤殺罪成,「南丫四號」船長亦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證據符合刑事和民事標準,因此裁定39名死者「非法被殺」。

「南丫海難」死因研訊今(21日)在西九龍法院裁決,多名遺屬到庭聽取裁決。圖為在海難中痛失胞弟的梁淑玲(Alice)。(黃寶瑩攝)

在海難中痛失胞弟梁家杰的梁淑玲(Alice)說,對「非法被殺」的裁決感到「完全唔意外」。她續指,會等待判詞宣讀完畢再作表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