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稱2019年遭示威者扯跌致膝傷 現見長扶手梯仍緊張 求賠償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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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2019年8月在太古站追捕一名示威者時,聲稱遭一名示威者拉扯至兩人均從電動樓梯滾下,警長膝蓋受傷,事後獲發163天病假,至翌年1月才能復工,事後並診斷出有創傷後遺症。警長早前向拉下他的示威者索償,案件今(3日)在區域法院開審,被告的示威者缺席聆訊,警長稱至今見長的電動樓梯仍會緊張,又指膝蓋舊患在轉天氣時仍會覺痛,同時亦無法作劇裂運動如踢波及打籃球,只能慢跑。
原告為黃銘源,警務處警長;被告文城康,電腦軟件工程師,案發時23歲,文今缺席聆訊,法庭在文缺席下開審。
警長稱膝傷獲病假163天
事件發生於2019年8月11日晚上10時許,警長稱在太古站追截文時,被文扯跌,兩人從電動樓梯滾下,警長的左肩、前臂及拇指擦傷,右膝蓋扭傷,伴隨半月板及韌帶撕裂。警長4日後求醫,獲發163日病假,至2020年1月30日才復工。
現見較長傾斜扶手電梯會緊張
警長供稱,他復工後未即時回到前線工作,他同年6月再回前線前,曾接受臨床心理輔導,被診斷有輕度創傷後壓力症,但不用服用藥物,並曾接受經過4次心理輔導。他指現在仍有殘餘膝痛,天氣轉變便有輕微痛楚,未能作劇烈運動如踢足球及打籃球,只能慢跑。他又指其膝蓋受傷後較脆弱,擔心追捕逃犯時會受傷。警長又稱,現在見到較長及傾斜的扶手電梯會緊張,一定要用手捉住。
花7千元買維他命蟲草花膠
警長稱因這次受傷,曾在私家醫院進行手術,花費約7.6萬元,另在康復中心花上約4千元,乘的士每次約300元,及後服用補品調理身子花約7千元,包括維他命、蟲草及花膠等,並要就其精神損失費等索償。警務處曾就工傷賠償他6萬5千元,他現向文索償餘款。
案件編號:DCPI222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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