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爆竊案男子上庭涉向裁判官自稱三合會 被控兩罪4.13再訊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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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爆竊被控的無業男子,去年12月到西九龍法庭應訊時,涉以不當用詞侮辱席前的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並自稱是三合會成員。他被控向裁判官使用侮辱性言語及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共兩罪,今(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稱需向控方索取文件,控方亦透露入屋犯法案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裁判官陳慧敏把案押後至4月13日再訊,被告還押候訊。

被告馬浩鏘(28歲,無業),指他於2025年12月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14號庭,在當值裁判官蘇文隆執行其裁判官職責時,向裁判官或在裁判官席前使用侮辱性的詞句,或使用涉及裁判官的侮辱性詞句;及在同日同地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

案件編號:WKCC58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