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批處理投訴過慢 醫委會:各程序涉多方參與 修例與否政府決定
撰文:林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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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今日(5日)公布有關醫委會秘書處處理投訴的主動調查行動報告,批評醫委會處理投訴過慢,在2020年至2025年期間,有11宗個案竟需時10至15年才完成處理或仍在處理中。
醫委會發新聞稿回應報告指表示,現行處理針對註冊醫生的投訴,有三個階段的法定程序,各個階段涉及多方參與,該會一直以來「依法循規」審慎處理投訴個案,以確保程序公義,「惟這將無可避免令個別個案處理時間有所延長。」
醫委會又指,任何針對醫委會法定職權的改進措施,必須合乎《醫生註冊條例》,至於有否需要修例,「則屬政府及立法會的權限」。
醫委會表示,現行醫委會針對註冊醫生投訴調查,按現行法定框架有三個階段的法定程序,各個階段涉及多方參與,包括投訴人、被投訴醫生、雙方的法律代表、專家證人以及初步偵訊委員會和研訊小組等。
醫委會稱,該會一直以來,依法循規審慎處理投訴個案,嚴格按照既有法律框架下的法定程序進行全面妥善的調查,過程中致力保障相關各方的合法權利和充分參與,包括給予雙方合理的答覆時間、獲取相關領域的專家意見及其他必要資料、安排恢復後續研訊等,以確保程序公義,惟這將無可避免令個別個案處理時間有所延長。
醫委會強調,任何針對醫委會相關法定職權的改進措施,必須合乎《醫生註冊條例》及其相關法定程序。至於有否需要修例,則屬政府及立法會的權限。如《醫生註冊條例》及其附例於日後有任何修訂,會全力配合落實。
新聞稿又指,醫委會自成立至今已過一個半世紀,一直秉持「行公義,守專業,護社羣」的使命,在專業自主規管的原則下,履行一系列與醫療專業息息相關的獨立法定職能和權力。醫委會將會詳細研究報告內所提出的各項建議,在本身的法定職能和權力範圍內作合適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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