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拖延個案|林哲玄倡全職參與偵訊 不能接受個案久等無影蹤
撰文:潘耀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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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委會處理投訴「大塞車」,申訴專員公署今天(5日)揭發2020年起最少有11宗投訴歷時10至15年才完成處理,秘書處只由一名職員負責處理全部由偵委會轉呈研訊小組紀律研訊的個案。本身是醫生的醫療衛生界立法會議員林哲玄今天(5日)表示醫委會秘書處處理個案程序有很多漏洞,「淘寶落單都知件貨去到邊,但醫委會病人家屬係唔知個案發展到邊」,不能接受部分個案不了了之。
不過,他認為不應為醫委會處理投訴時間設立硬指標,因個案複雜程度不同,涉及大量證據搜集,強調並非越快越好,惟如果初級偵訊委員會及聆訊小組有全職成員,有條件增加開會密度至一周三至四次,個案有望加快至半年時間可去到初偵會程序。
林哲玄接受《香港01》訪問時說,外界不要有錯覺認為研訊越快越好,因涉及大量證據搜集,如果衝忙聆訊可能對事主和醫生都不公,甚至成為判決出爐後,有人訴諸司法覆核的理據。他說,設立處理個案目標是沒問題,但並非一條不能逾過的時間死線,故不想提出處理個案的具體時間要求。
目前委員都身兼多職,林哲玄認為如果初級偵訊委員會及聆訊小組有全職成員,包括醫生、發揮監察作用的業外委員等,他們要有廣泛代表性、視野闊,便有條件增加開會密度至一周三至四次,早上開會至傍晚,個案有望加快至半年時間可去到初偵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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