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工程師涉輪姦醉女 首被告稱酒醉兼不舉 無印象曾邀次被告3P
兩名工程師涉聖誕節凌晨輪姦不相識醉酒女子案,今(26日)在高等法院續審,首被告出庭自辯,他稱平安夜到酒吧飲酒歡度佳節,至凌晨在的士站遇上事主,他記得曾抬起事主X,兩人曾「面貼面」,X亦有攬住他,他認為「溝到女有下場」,便與X一同到次被告租下的酒店。惟他到房後因酒醉而「唔得」,又稱:「成晚無硬過。」結果無與X發生性行為。至於他事後向朋友發訊息稱:「XX吓畀個X樣推開…..」首被告稱他只是向朋友認威,又謂怎會向友人認「唔得」。
次被告的代表大律師卻指,兩被告過往亦曾與女子一同到酒店玩3人性行為,並指首被告當晚曾致電次被告,並稱找到名「竹昇妹」肯一同性行為,首被告稱無記憶。
首被告張慧豪(53歲)及次被告林蘊韜(37歲),同為工程師。二人同被控1項強姦罪及1項企圖強姦罪,指他們於2022年12月25日,在香港灣仔軒尼詩道33號皇悅酒店一房間內,強姦及企圖強姦X。
喪妻後曾與次被告一齊蒲
首被告作供時透露,其妻於2018年去世,他之後曾和其他女士拍拖,也曾試過「一夜情」,案發時單身。他和次被告曾在同一建築公司工作,但不同範疇。兩人曾「一齊蒲」,包括去夜總會及私人會所。次被告在2020年離開公司,兩人之後仍保持聯絡。
首被告稱當晚亦飲至斷片
首被告稱他在2022年12月24日中午收到次被告電話,二人相約當晚去飲酒。兩人遂於25日凌晨12時許到中環的酒吧,與次被告及他的友人一同飲酒。首被告稱他由12時許飲酒至清晨4至5時,他便開始「斷片」。他事後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後記得一些片段,但不完整。
指X在的士站曾吻他
首被告稱他從片段見到他離開酒吧後到的士站,並站在女事主X的後方。他記得他在的士站時曾抬起X,X有攬住他,兩人當時臉貼臉,X並吻他的臉和頸。其後兩人一同登上的士。
當時認為溝到女去下場
首被告續稱,他當時認為:「溝到女,佢同我親熱,同我去下場。」指X當時有醉意,但她知道身邊發生何事及有意識。他從閉路電視可見,X從的士下車後坐在地下,首被告扶起她,X則攬著他,兩人再手拖手步入酒店大堂。次被告其後到達,三人一同到房間。
醉酒唔得故無發生性行為
首被告續指,他入到房後入睡至「斷片」醒來,看到X全身赤祼在看電話。他與X四目交投,首被告繼而:「同佢Flirt吓。」之後發生親熱行為,包括親吻和互相撫摸對方身體。惟他當時醉酒後「唔得」,故未有發生性行為。被問及什麼是「唔得」,首被告回應指:「不舉,我陰莖勃唔起。」。由他當時「唔得」,加上醉酒,他遂入睡至早上10時許醒來,其後離開。
次被告怕有鬼叫首被告到酒店房陪伴
首被告又補充,房間是次被告訂的,由於獲派「尾房」(走廊盡頭的房間),次被告擔心「有鬼」,故叫首被告當晚到酒店陪他。
向友吹噓有艷遇但不會提不舉
首被告的友人賴志遠早前供稱,他於12月25日下午收到首被告的語音訊息,首被告提到和一名女子性交,並說:「XX下,個X樣推開我,自己嚟……」首被告庭上解釋,當時只是吹噓自己有艷遇,謂:「梗係同老死講到自己幾威幾威,絕對唔會提我果晚唔得啦。」
重申由始至終無硬過
他庭上解釋,訊息內容屬「吹水」,並非事實,指他:「由始至終都無硬過。」又,謂:「乜嘢XX下,無做過何來XX下。」他強調:「無咩過」、「無X過啦」。
次被告律師指首被告致電邀三人性行為
次被告的代表大律師盤問時指,首被告與次被告於2020年曾和一名女士到酒店發生三人性行為。案發當晚,首被告曾凌晨5時半致電次被告,表示認識一名「竹升妹」,指她有興趣作三人性行為,首被告表示不記得。
案件編號:HCCC96/2024